(竞争性磋商)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改造工程
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审批,对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2017.FXJY.ZFCG.025)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法庭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项目预算金额:19.60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有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磋商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审。
详细参考阜新市政府采购网: “首页-重要通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专业经理部411室)领取磋商文件,并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9)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除(7)(8)(9)以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每套磋商文件售价为5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4">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整
********5">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1日9:00时。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6">电汇或网银:以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包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
收款单位名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收款账号:
****************0281
********8">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9">联系电话:
****-***************0">4.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方式
5.磋商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7年4月11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阜新市矿工大街23号
联 系 人:车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 系 人:马先生、海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fuxinjiayin005@163.com
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附件: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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