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压缩式垃圾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省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压缩式垃圾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7B********1号采购计划,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受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压缩式垃圾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ZJJXYZBZX-2017-005)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规格及技
术参数

彭购
2017B********1

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压缩式垃圾站采购项目



260000 元

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需具有改装车资质(以营业执照范围和任意一款自主生产的环卫车辆国家公告、免税等资料界定),可以保证设备与本地环卫部门车辆的兼容性、可靠性及综合使用效果;
3)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地埋式垃圾压缩站的生产制造商(垃圾压缩机提供第3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03月28日起至2017年04月01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彭泽商贸广场15栋302室)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04月06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6. 谈判时间:定于2017年04月06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大会;
7.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按最后成交价的3%收取;
9.购买了谈判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8*****0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彭泽商贸广场15栋302室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邮编:332000
联 系 人:女士
电话:157*****678
电子信箱: ********05@qq.com
开户名:彭泽县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
账号:14-************************1
行号:********0017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站 压缩式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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