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消费场所品牌宣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33-174042113078)招标公告
南宁市消费场所品牌宣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33-174042113078)招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南宁市消费场所品牌宣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1.1项目名称:南宁市消费场所品牌宣传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3078
1.3招标内容:
1.3.1项目实施地点为南宁市的一家高端商务场所,具有烟草专卖零售资格。
1.3.2展示面积不小于60平米,要求至少有一组专柜用来陈列真龙卷烟,柜体镶嵌灯箱片,灯箱片画面由招标人提供。
1.3.3展示灯箱1个,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材质:使用亮光不锈钢及写真宣传画,画面由招标人提供。
1.3.4 KT板展示,数量不低于15个,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画面由招标人提供。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本文件要求产品及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6">2.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近六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具有关联关系、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告第2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8日9时整,地点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见电子公告屏安排)。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zygygs.com)、广西招标采购网(www.gxbidding.com)上发布。
********9">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 编:530021
联系 人:廖工、梁工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dept1@gxbidding.cn
开 户 银 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7053)
账 号:170*****90027723
2017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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