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杭萧钢构场地二次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中环杭萧钢构场地二次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我单位(衢州同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3月31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邀请招标确定中环杭萧钢构项目场地二次平整工程的承包商。
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中环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投资约2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发包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价为299145元,即13.47元每立方米,最高限价为:预算价×92%,即275213元,即12.39元每立方米。投标报价在12.39(含)元每立方米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XX.XX)。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233931元,即10.53元每立方米。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邀请,要求承包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5.1)、因漏项、设计变更等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如合同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方法和投标书的优惠率,同口径进行组价结算,优惠率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下浮的幅度同比例下浮,优惠率为 %。合同优惠率的确定:合同优惠率= 【1-(中标价-暂列金×1.11)÷(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11)】×100%。措施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5.2)、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如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因设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取。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5.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的工期增加,按监理、发包人代表签证的工期增加天数调整,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6)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履约金,支付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7)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工期履约占50%,质量履约占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9%,廉政保证金1%,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5%,民工工资占5%。履约保证金的退回(不计利息):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全部移交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后7天内退还,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上述履约保证金在支付违约金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支配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需密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承包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
我(姓名)(身份证号)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姓名) (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 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每立方米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发包人:衢州同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宏旭 联系电话:131*****899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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