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江报社印刷设备2招标公告

图们江报社印刷设备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图们江报社的委托,对其所需印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图们江报社印刷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C2017--04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供货期

付款方式

印刷设备

595.0000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付第一笔款项。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付第二笔款项。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付第三笔款项。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3月28日—2017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生产厂家、经销商、代理商授权书(针对本项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3月28日—2017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0日9时30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招标。

六、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8万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图们江报社

联系人:刘浩然

电话:158*****833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号小区

联系人:葛新越

电话:155*****1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设备 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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