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商务中心及配套道路投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南川区商务中心及配套道路投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川区商务中心及配套道路投融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发【2010】118号、南川发改发【2014】3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社会投融资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南川区恒川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川商务公司”)资产总额为********3.29元,(其中货币资金为*******.29元,商务中心主楼固定资产********0元),公司负债总额为********0元(为其他应付款,其中南川区财政局********0元,南川区城投公司88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9元。本商务中心精装修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2.1.1. 南川区商务中心
南川区商务中心主要包括商务中心主楼除左裙楼1-3层已实施外的所有项目,含土建与安装及其改造、内外精装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除地下商场外面积6.4万平方米。
2.1.2. 配套道路
配套道路长约2830米,路幅宽为50m、40m,全线含桥梁一座。建设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综合管网、交通等全部内容;绿化、景观照明(含提档升级项目)。
2.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5年(3年+2年宽限期)。
2.3 合作方式
2.3.1本项目采用“股权收购-建设-移交使用-股权回购”投融资建设的模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恒川商务公司委托招标人负责运营,以项目运营收入及招标人筹措资金来支付中标人的投入及项目合作期间的年化利息及收益。招标人可提出提前回购股权、支付中标人投入资金的要求和具体方案,项目前期费用的年化利率及建安工程费用的年化收益率,均按招标文件中 “投资回报”要求执行,不因提前回购股权、支付中标人投入资金与否发生改变。股权回购、支付投入完成后,中标人退出恒川商务公司,恒川商务公司为招标人全资子公司。
2.3.2投资与融资事项
(1)中标人收购恒川商务公司并将恒川商务公司100%的股权过户至名下。
(2)恒川商务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及管理、施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与项目有关或招标人授权的其他工作。
(3)中标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中标申请人必须将筹集的4亿元资金注入恒川商务公司,以保证相关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中标人作为总承包单位实施工程项目建设。
2.3.3南川区商务中心合作事项
(1)中标人负责商务中心主楼除左裙楼1-3层已实施外的所有项目,含土建与安装及其改造、内外精装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实际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恒川商务公司移交给招标人使用。
2.3.4配套道路合作事项
中标人负责配套道路及绿化、景观照明(含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包括完成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综合管网、交通、照明、配套绿化工程等全部内容,实际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3.5项目资产权属
合作期结束后,中标人及恒川商务公司均不享有南川区商务中心及配套设施等资产权属。中标人及恒川商务公司均不享有项目范围内的配套道路土地、道路、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等资产权属。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其中一家负责施工,另外一家负责融资。联合成员单位须为依法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1.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联合体成员中的融资单位具有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同时具备与项目总投资4亿元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引进资金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若为合伙企业,则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的经营范围为准)。
3.1.3申请人若不为联合体,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申请人同时具有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同时具备与项目总投资4亿元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引进资金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
3.2申请人融资要求及退出
3.2.1融资要求
申请人负责为项目合法融资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融资期限:5年以上,融资成本:中标年化收益率不得高于6 %(含6%),否则视为废标。资金来源及融资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安排,但须经招标人同意。
3.2.2融资退出
(1)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融资本金及中标年化收益后,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回购恒川商务公司100%的股权,恒川商务公司所有资产均归招标人所有,承接恒川商务公司的债务以及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中标申请人对恒川商务公司不再享有任何权益,实现中标申请人资金退出。
(2)融资周期:5年(以中标人实际融资到位资金的时间分别计算),招标人有权选择缩短融资期限。
3.2.3分期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
(1)还款计划:项目满12个月时累计偿还本金的10%,满24个月时累计偿还本金的20%,满36个月时偿还所有本金和剩余利息。
(2)还款来源:以南川商务中心的租金收入、物业服务费作为还款来源。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所有符合要求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有资格作为申请人参加后续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投标程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适用)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由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4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传媒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泰莱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白塔路26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2017年3月27日
标签: 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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