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 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930000

项目背景


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和制度体系,突出体现了战略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1月,环保部出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和管理规程,鼓励和指导各地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国家理念的主导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且已经转化成为区域综合竞争力。

深圳市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质量的双提升发展模式。2017年2月,许勤书记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争当生态文明新时代排头兵”。同期,广东省环保厅印发《201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提出将开展珠三角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群建设,支持推进深圳等市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在新的形势下,为加快推动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工作,迫切需要认真研读国家、广东省及市政府相关要求,在对国内先进城市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现状进行调研评估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深圳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特色亮点,通过亮点特色培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及重点指标提升,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3、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个。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7-021001-00002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课题1.093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工作目标

对国内先进城市和相关部委有关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要求进行认真梳理,对深圳市各区、重点部门及重点行业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现状进行调研评估,依据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要求,明确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成效与特色,全面分析深圳市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准确识别目前尚未达标的典型指标。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亮点及特色培育,开展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培训以及重点项目的专题论证,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各项指标持续提升,为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排头兵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服务内容

1、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及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在对各区和重点部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任务方案、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以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和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与落地。

2、各区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指标调研评估及提升策略研究

充分调研梳理国内先进城市和相关部委有关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在对深圳市各区、重点部门及重点行业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现状进行广泛调研评估的基础上,重点评估各区、重点部门及重点行业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绿色发展情况,识别目前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针对识别出的关键问题与指标展开相应的提升策略研究。

3、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特色及亮点培育

根据各区、重点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方面的成效及特色,在此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和区域实际情况,进一步提炼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亮点工作或举措。

4、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宣传

借助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学校、家庭、企业等为单位,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绿色出行等相关宣传活动,以达到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践行绿色发展的目的。

5、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培训交流及论证

根据实际需要,针对各区、重点部门及重点行业分别开展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方面的学习培训与经验交流,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方面的最新政策精神。开展重点项目或重点研究成果的专题论证。

6、编制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结报告

结合我市2017年度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工作开展情况,编制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结报告。

三、提交成果

1、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2、深圳市各区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现状评估报告;

3、深圳市各区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标提升策略研究;

4、深圳市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结报告。

四、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方需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来开展此项目,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4名、中级职称不少于6名、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名。课题组负责人需要有丰富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绿色发展咨询、政策咨询等项目经验。项目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2个月,即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

二、项目进度安排

2017年6月底前,完成深圳市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各区及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现状调研评估及提升策略研究,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宣传和培训交流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特色及亮点工作的梳理与总结;

2018年2月底前,完成深圳市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总结报告的编制;

2018年3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和专家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三、付款方式

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首付款于签定委托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为中标金额的65%;尾款在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会与甲方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为中标金额的35%。

四、验收要求

全部项目成果及各项专题服务需获得采购单位认可,并通过专家验收。

五、培训要求

中标方需组织所有参与此项目的人员进行项目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满足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六、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数据更新、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中标方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中标方单位公章。项目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时间为1年。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技术响应

10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4

科研能力证明

7

专家打分

1、投标人持有1项发明专利得10%,每增加1项得10%,最高得30%;

2、投标人持有1项实用新型专利得5%,每增加1项得5%,最高得30%;

3、投标人有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得40%。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8

专家打分

(1)职称: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研究员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得10%;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5%;项目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得0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

(2)学历:项目负责人具备博士学位的得10%,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得0分;(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科研先进个人奖的得20%,获得市级科研先进个人奖的得10%,未获奖的得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以来负责过的深圳市及各区生态文明研究或规划得10%,最多得30%;每提供1个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来负责过的其他地区生态文明研究或规划得10%,最多得30%。(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来负责过生态文明研究或规划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

7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1)投标人技术团队中具有高级职称4人以上(含4人)以上得30%,不足不得分;

(2)投标人技术团队中具有中级职称6人以上(含6人)以上得20%,不足不得分;

(3)投标人技术团队中配备不少于8名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得10%,不足8名不得分;

(4)投标人技术团队中配备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1名的得10%,2名及以上得20%;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人员半年社保记录)

(5)拟投入主要研究人员,每提供1个近3年以来从事过深圳市内生态文明规划与研究项目的证明,即得5%,最多得20%。

(需提供近3年以来从事过深圳市内生态文明规划与研究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人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

3

综合实力部分

20

综合

实力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质、获奖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8

专家打分

(1)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广东省或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碳排放核查资格的,每提供一个得10%,最高得50%;

(2)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0%,最高得20%;

(3)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30%,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

专家打分

1、每提供1个近3年以来承担过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生态文明研究或规划项目得8%分,最高得100%。

(项目名称须有“生态文明”字样;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

3

投标人规模(员工人数)情况

2

专家打分

投标人员工人数100人以上(含100)得100%,50人(含50)至100人(不含100)的得50%,20人以下(不含20)的得0分。(要求提供投标人近半年社保清单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清单不予给分)

4

服务部分

8

服务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场地)

3

专家打分

在深圳市具有稳定的服务网点(场地)得100%,在市内无服务网点得30%。

2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3

技术服务支持

3

专家打分

连续开展3年以上(含3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或研究或生态创建技术服务100%,连续开展2年以上(含2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或研究或生态创建技术服务得60%,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或研究或生态创建技术服务不足2年得20%,未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或研究或生态创建技术服务得0分。(要求提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或研究或生态创建技术服务合同为依据,未提供不予给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2

报价

合理性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2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其他


附件

备注: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采购需求质疑”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标签: 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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