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歌小区一期棚改(卫都办泉头社区)9#、10#、14-19#楼工程招标公告
凯歌小区一期棚改(卫都办泉头社区)9#、10#、14-19#楼工程招标公告
淇县鸿城凯歌小区一期棚改项目(卫都办泉头社区)9#、10#、14-19#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17-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鸿城凯歌小区一期棚改项目(卫都办泉头社区)9#、10#、14-19#楼工程施工已由豫鹤淇县房地[2015]087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鸿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淇县鸿城凯歌小区一期棚改项目(卫都办泉头社区)9#、10#、14-19#楼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淇县,北临工业路、南至太和路、东临腾飞路、西临中华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项目投资:约6500万元
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市优质结构主体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所确定的工作内容(不含甲方分包内容,甲方分包项目见合同附表)。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及现场施工环境卫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具有公告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做出承诺近三年无上述情况,一旦被发现不良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8日 - 2017年4月1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鸿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888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6*****770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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