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村中心路拓宽填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大新村中心路拓宽填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3-16


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大新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大新村中心路拓宽填土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新村中心路拓宽填土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区大中镇大新村
(3)工期要求:25日历天
(4)建设规模:约5.5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回填土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可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本公告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8:00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在大中镇小型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与投标(施工单位入库备案申请咨询联系人:卞主任151*****800)。
八、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大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9*****176
联系地址:大丰区大中镇大新村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玲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大数据产业园17号楼三楼
日期:2017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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