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电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电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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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电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简介

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电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华宁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 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谈判申请人参加。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电灶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采购预算:约16.80万元

3、采购内容:单头电磁大锅灶4台、电单门蒸柜4台、不锈钢油网罩8米、保温工作柜4台、双通工作台4台、排烟系统4套(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供货期:供货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及经销商;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具有为本采购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备经营场所和常驻服务机构;

(4)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03月 28 日至2017年 03 月 31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时间2017年 03月 31日17:30时,北京时间),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社保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蒸饭车省级以上质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电磁灶省级以上质检报告(原件)

(9)电磁灶防辐射省级以上质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电磁灶兼容省级以上质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电磁灶线圈盘具备寿命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电磁灶产品责任保险投保(附保险单明细赔付金额发票扫描件)

(13)电磁灶防水IPX6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电磁灶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04月 12 日 上 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前提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 04月 12 日上午 09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泉乡华宁网》 发布。

八、联系方式

谈判人: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

办公地址: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 马老师

电话:135*****18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系人: 杨工黄工

电话:133*****079 151*****215 ****-*******

邮箱:********48@qq.com ********42@qq.com

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标签: 安装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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