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双电源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双电源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双电源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双电源建设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5】80号及十发改审批【2015】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污水处理项目双电源建设工程
2、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200万元,二标段约300万元)
3、工程地点:十堰市神定河流域、泗河流域;
4、招标范围: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城区200吨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泗河污水处理厂、泗河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双电源改造涉及的全部工程量。
5、标段划分:
5.1 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神定河流域,包含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含机电安装)、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含机电安装)、城区200吨污泥处置项目三个项目双电源建设;
二标段:泗河流域,包含泗河污水处理厂、泗河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双电源建设;
5.2 监理招标划共划分为1个标段。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施工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两个标段需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两年内(2015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监理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近两年内(2015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每个施工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9家,二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7家。
4.2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02:3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拟派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时之前,地点为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招 标 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亚玲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慧霞 电 话:****-******* 158*****16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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