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进厂道路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进厂道路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水招字〔2017〕第001号 |
开标时间:2017-04-2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三水招字〔2017〕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进厂道路边坡支护工程 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013〕18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财政补助 ,招标人为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贵溪洋芦山山头地块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三明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进厂道路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桩号K0+62至终点桩号K0+408.869边坡支护工程,包含道路边坡修整、支护桩、锚索维护工程、格宾重力式挡土墙、边坡处理、绿化植草、排水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00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标段划分: 无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本工程弃土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弃土费、堆置费包含在投标报价(结算时不再计算),运距为12公里包干。土石方不分类别均按综合土质类别包干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同时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2.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在中标公示期内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67号(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03 月 28 日9时00分至2017 年 04 月 01 日17时30分,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进行网上报名 ,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 投标人如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电子光盘,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然后至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闽建筑(2005)69号文和闽建筑(2007)34号文)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 24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873、****-********、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 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 ,邮编: 365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邮编: 365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王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监督部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 地点:___三明市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__ 电话:_****-*******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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