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职业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和设备招标公告
卫生职业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和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委托,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和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2.2招标编号:HHZB********
2.3招标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和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 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6预 算 价:*******.5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3.3①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国、地税证和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
②缴纳社保所属时间在2016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供应商需提供正版的产品,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版权的纠纷;投标时要求供应商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1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产品规格的授权仅接受一位代理商)2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或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
3.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设备原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章;⑤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红章;⑥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⑦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法定代表人本人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园区路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1楼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工业园区8号路 红河州政务管理局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蒙自市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 系 人:侯建伟
电 话:187*****33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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