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碳化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污泥碳化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采 购 人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运营服务

预算价

570万元

联 系 人

方金寿

联系方式

136*****298

采购人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中节能博实(湖北)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中心是鄂州市洋澜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组成部分,使用德国政府贷款、采购日本巴工业株式会社提供的连续高速污泥碳化炉装置,其作用是对主城区两个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通过高温进行碳化处理,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60吨,为确保规范运行、达标运行,实现安全生产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服务。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中心为中国境内首例采用连续高温碳化的污泥处理项目,其运营技术性较强,目前国内没有成功的运营案例。

1、服务支持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中心的核心设备由日本巴工业株式会社生,而中节能博实公司是日本巴工业株式会社在中国境内代理连续高温污泥碳化设备的唯一单位。

2、技术保障

中节能博实公司在武汉市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建有示范工程,并结合中国污泥的特点,自主研发并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具备从事该技术工作的能力。

3、建造与运营管理连续性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中心从设计、建造、调试、试生产到运行达标均为中节能博实公司组织实施,对项目情况最为熟悉,从而可以保证建造与运营管理连续性。

4、要约邀请响应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中心建成后,市建委曾向多家环保公司提出参与本项目运营服务的要约邀请,仅中节能博实公司响应,其他公司均表示不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中心采用国际招标形式进行采购,中节能博实公司作为项目的系统集成商,提供了该项目的设计、建造、试生产服务。试生产过程中,系统运行正常,尾水、尾气、碳化物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中节能博实公司具备提供该项目运营服务的能力。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

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组由5人组成,经质询、论证,一致认为:鄂州市污泥碳化处理项目的核心技术采用连续高温碳化,在中国境内仅有中节能博实公司获得日本巴工业株式会社的授权使用,并且中节能博实公司结合中国污泥的特点,自主研发并获得该类技术的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同时该项目从设计、建造到试生产均由为中节能博实公司组织实施。为保证项目规范、高效运行,专家组认为中节能博实公司作为采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要求,可以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供应商。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杨开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院长 教授

李广兵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教授

邹惠君 武汉市市政设计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工

王国富 鄂州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注册环评师

汪泽焱 鄂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 550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 3月 28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鄂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标签: 运营服务 处理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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