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尾农场2016年贫困农场大模现代果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鸿尾农场2016年贫困农场大模现代果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17674 |
开标时间:2017-04-1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鸿尾农场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HXZ17674 致: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鸿尾农场2016年贫困农场大模现代果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处以闽农基〔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鸿尾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与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鸿尾农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大模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1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鸿尾农场2016年贫困农场大模现代果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按*******元计;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用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售标处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鸿尾农场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大模村 电 话:139*****791 联系人:黄士光、郑发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转820,传真:****-******** 联系人:林元斌、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财务电话:****-********、********转823 监督部门: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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