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新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大冶市新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7】0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新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冶财采计[2017]A0159号文批准采购,招标代理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城投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冶市新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大冶市金湖大道文化馆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381平方米(23.07亩)。其中地上约7153平方米,地上四层;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583万元,资金来源为城投融资;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77.1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以下各专业设计但不限于:上部建筑、结构、给排水、水电、暖通、消防、弱电、节能设计、综合管线、室外工程。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幕墙、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智能化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等二次专项设计及后续跟踪服务。

2.6.计划开工日期:拟定2017年9月开工,2017年12月竣工。工程建设周期约120天。

2.7.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及方案设计优化;优化方案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须提交各阶段的设计图纸。

2.8.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至少已完成:一个单体建筑面积7000平米及以上或投资金额在5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6.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dyjypt.com,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5日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授权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7.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无任何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档案局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观山路15号

联系人:黄先生159*****971余先生134*****9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花湖大道金水湾8-2-901室

招标文件制作人:周工138*****068 *******

日期:2017年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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