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食品抽样服务项目(16C0079)采购公告

2017年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食品抽样服务项目(16C0079)采购公告


2017年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食品抽样服务项目(16C0079)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3月28日

一、项目号:16C0079采购执行编号:0611-BZ********08A

二、项目名称:2017年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食品抽样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基本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分包1:食品抽样服务

1、投标人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分包2:电子电器、信息产品及消费品抽样检验服务

1、投标人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所认证项目需覆盖所投分包100%的检验项目)

分包3:生产经营资料抽样检验服务

1、投标人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所认证项目需覆盖所投分包100%的检验项目)

分包4:纺织制品、皮革制品及劳保用品抽样检验服务

1、投标人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所认证项目需覆盖所投分包100%的检验项目)

分包5:能源化工产品抽样检验服务

1、投标人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所认证项目需覆盖所投分包100%的检验项目)

特别说明:

1.不具有法人身份的企业分公司、事业单位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分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分包2~分包5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分包下2~5个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并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见格式)。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确定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印章和合同谈判等一切活动(含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联合体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由牵头人签收。

(3)同一分包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并按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性检查相关材料。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允许牵头人设立联合体共同收款账户或者联合体成员各自设立收款帐户,具体收款方式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7)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8)本项目分包2—分包5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所认证项目需覆盖所投分包100%的检验项目”,可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检验项目叠加,叠加后满足所投分包100%的检验项目即可。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3月28日 至 2017年4月18日09: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03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2016年或者2017年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4月18日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4月18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详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屏)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8日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详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袁晓娟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307室

1、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蒋振寰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

2、代理机构: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6号新科大厦709室

十一、附件

0328上网版-2017年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食品抽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16C0079-公开招标.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抽样 检验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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