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旧城改造提升(汽开区)测量、设计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2017年旧城改造提升(汽开区)测量、设计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测量、设计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J01-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测量、设计单位选择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下水管网改造、下水管网疏通、排水检查井翻建、排水检查井清掏、地沟清掏及地沟管道修复、人行步道方砖(不上车,含拆除原路面)、大理石铺面(花岗岩)(含拆除原路面)、小区沥青路面翻建(含拆除原路面)、小区沥青路面铣刨罩面、小区巷道路缘石、架空管线捆扎、楼道内网线槽盒处理、停车泊位施化、楼道粉刷、室内楼梯扶手、台阶机刨石、散水修复、地下室防水、楼宇门、楼道灯、自行车棚、一楼楼体立面修缮、拆除三小后主楼墙体修复、拆烟筒、绿化种植、景观亭、亭廊修复、雕塑小品、廊架、景石(10-15t)、小区围墙翻修、小区挡土墙翻修、晾衣架、休闲座椅、垃圾桶、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变电箱围栏、阳台翻修、车挡石、石材种植池、宣传栏、三小拆除、景观亮化、绿化场地整理、垃圾清运(每个小区)、路灯、监控、智能停车系统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完成昆仑社区(1街区、2A街区、2B街区、2C街区、3街区、4街区、5街区、11街区)、文光社区(17街区、23街区、24街区、25街区)、越野社区(22街区)、迎春社区(6街区、16街区、18街区、19街区)、文光社区(7街区、8甲街区、8乙街区、9街区、15街区)、飞跃社区(37街区、38A街区、38B街区)等25个老旧住宅区改造提升项目的测量及设计工作。包含但不局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书编制、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测量、建筑外立面的平立剖面的测绘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4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汽开区。

2.5 服务周期:2017年04月26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结束(其中,3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概预算书编制工作)。

2.6 工程匡算:31706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分别具备测量及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量、设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分别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格、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格。

3.2 测量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格)或须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测量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测量负责人的信誉情况)。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须附近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6年12月至2017年02月);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测量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附有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出具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须附近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6年12月至2017年02月。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21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姚萍、赵宇

电 话:****-********人工转81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量 提升 旧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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