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资源调查、征占林地林木勘察设计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7-13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资源调查、征占林地林木勘察设计入围招标。列入长春新区建设计划内。招标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森林资源调查、征占林地林木勘察设计入围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入围1家设计单位。
2.3项目概况:勘察设计面积约为242平方公里。
2.4地点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5服务期限:2年。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设计标准:合格,同时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标投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本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编:130022
联 系 人:李研、成新宇
联系电话:
****-********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