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关爱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儿童意外伤害干预公共服务、维权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社区关爱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儿童意外伤害干预公共服务、维权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一 | 社区关爱服务 | 1 | 年 | 服务目的:帮助特困妇女儿童如孤寡老年妇女、留守贫困妇女、失独家庭、单亲母亲、残障妇女、低收入妇女儿童等,提供社区关爱、医疗护理、家务辅助、困难救助等志愿服务,引导妇女参与社区文明、邻里互助、亲情关怀、“绿色家庭”创建,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切实关爱困境妇女儿童。 服务对象:本辖区内妇女儿童与家庭,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 服务年限: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 服务内容:为区域内孤寡老年妇女、留守贫困妇女、残障妇女、低收入妇女个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家庭增能、育儿保健、救助、家务辅助和帮扶服务。 (1)困难家庭服务:为区域内孤寡老年妇女、留守贫困妇女、残障妇女、低收入妇女个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救助、家务辅助和帮扶服务,以提升生活质量。针对困难家庭服务,一年的服务时间应不低于400小时 (2)探访服务:通过入户家访、面谈等充分了解对象家庭所有成员的日常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及真实经济收入状况,开展适切的就业、子女教育等服务,链接资源帮助该群体。探访服务不低于300人次。 (3)针对不同类型的妇女群体需求和问题开展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家庭增能、育儿保健等等专业化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妇女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个案辅导不低于40例。 服务要求:1.项目配备专业的相关服务团队,团队包括1名项目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名一线服务志愿者。 2.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服务时长。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管理团队项目人员名册,明确其中管理人员。 | 30000.00 | 30000.00 |
二 |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1 | 年 | 服务目的:为广大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辅导、家庭教育咨询辅导、家庭婚姻辅导、子女管教、亲子教育和隔代教养支持服务,支持和强化家庭功能,增强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意识,缓解留守儿童因生活在亲子长期分离以及农村婚恋状况变化等造成的不健全家庭中而产生的行为和心理问题,提升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质量,减少因家庭生存环境恶化引发的不良影响。 服务对象:区内的留守儿童家庭(包含跟随父母在务工地生活的流动儿童家庭)。 服务年限: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课业辅导,亲子关系、家庭教育、家庭婚姻、子女管教等咨询服务,留守儿童社会保护服务、亲职教育和隔代教养支持服务等。 1.承接本县家庭教育网站和网上家长学校,年信息更新量达到200条以上,点击率达20000次以上; 2.承接本县家庭教育微信公众号,年更新量达100条,点击率达10000次以上; 3.开展家庭教育讲座10次以上,累计服务500人次; 4.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100人次以上; 5.提供家庭访视和电话访问50人次以上; 6.开展社区小组活动10场以上,累计服务200人次以上; 7.发放家庭教育相关宣传书籍500册。 服务要求:1.项目配备相关服务团队,团队不少于5名专职或兼职项目工作人员,其中至少3名具备教师资格证、社工师.或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2.落实能满足项目服务功能的场所至少一个。 3.运用专业手法实施服务,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三大手法。 3.4.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服务时长。包括:网站和网校建设计划,讲座场次和人数,小组活动个数和人数,社区活动的计划和服务人数、服务效果。 5.有完整工作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每次的活动总结、人员名册、信息报道以及照片、经费使用情况等。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项目人员名册,明确其中管理人员。团队其中至少3名工作人员具备教师资格证、社工师.或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 50000.00 | 50000.00 |
三 | 儿童意外伤害干预公共服务 | 1 | 年 | 服务目的:目标对象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环境伤害因素得到有力控制;儿伤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在项目地区实现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 服务对象:本县辖区内的留守儿童家庭(包含跟随父母在务工地生活的流动儿童家庭)。 服务年限: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 服务内容:主要通过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吸纳相关人士组成机构,开展基线调查、组织儿童意外伤害干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进行针对性的实施干预等。 1.建立多方参与的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教育、卫生(疾控部门)、公安(交警)、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支持,吸纳专业人员、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组成相应工作机构。 2.有基线调查数据。开展专业的基线调查,掌握儿童伤害现状和干预需求。 3.广泛开展宣传。制发宣传品1000册(件),受众10000人次以上。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全年总计不少于10篇次。 4.开展教育培训。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各种形式培训不少于4次,受众不少于500人次。 5.针对性实施干预。因地制宜创建安全设施、产品、办法,实施干预,减少儿童伤害危险因素。 服务要求:1.项目配备相关服务团队,团队不少于5名专职或兼职项目工作人员,其中至少3名具备教师资格证、中级社工师或心理咨询师Ⅱ级资格、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认证。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能力,能独立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2.落实能满足项目服务功能的场所至少一个。 3.运用专业手法实施服务,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三大手法。 4.有完整工作档案。包括基线调查情况、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信息、报道以及照片、经费使用情况等。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项目人员名册,明确其中管理人员。团队至少3名具备教师资格证、中级社工师或心理咨询师Ⅱ级资格、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认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 50000.00 | 50000.00 |
四 | 维权法律服务 | 1 | 年 | 服务目的:接受妇女儿童咨询。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或帮助。 服务对象:本辖区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 服务年限:签订合同起,为期一年。 服务内容:为各阶层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提供人身、财产等各项权益的维护和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等专业化调解、心理辅导和法律服务。减轻侵权伤害对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存发展的影响,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1)通过窗口、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妇女咨询,做好登记、接待、建档等工作。接受咨询服务不少于300人次。 (2)通过自办、合办或委托办理等形式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或帮助。建档率达到100%,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服务不少于36个。 服务要求:1.项目配备相关服务团队,团队至少1名法律专业,1名心理咨询专业,其余人员须有从事社工工作经验。(其中至少1名为中级社工师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2.落实能满足项目服务功能的场室。 4.3.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服务时长。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团队项目人员名册,明确其中管理人员。团队至少配备1名法律专业,1名心理咨询专业,其余人员须有从事社工工作经验。(其中至少1名为中级社工师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 30000.00 | 30000.00 |
备注:1、以上均为国内服务; 2、本项目报价包含整个服务项目的实施费用、人员费用、保险、税金等全部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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