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汉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高速~汉蔡路)(16标段)汉蔡路交叉口新增交通工程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津汉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高速~汉蔡路)(16标段)汉蔡路交叉口新增交通工程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津交计发[201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了公交管秩【2016】767号《关于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津汉高速引道与汉蔡路接顺交通组织意见的函》,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汉蔡路交叉口新增交通工程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西起西外环高速,东至海滨高速,长约23.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西外环高速至汉蔡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5米;汉蔡路至海滨高速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5米。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汉蔡路交叉口新增交通工程设施施工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该工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车辆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不在本工程范围(含两年内运管费用)。
2.3计划施工工期:
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31日,共计:3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以下施工业绩之一:1、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同时具有监控、通信内容)施工业绩2、一项城市次干路或以上等级道路智能化交通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须提交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建投领海鑫盛商务园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王长海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 系 人:
张齐
2017年3月29日
招标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