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砷制品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蓝山县砷制品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DZB-2017-02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批 文 号:湘财建指[2016]46号 LF核[2017]4号资金来源:重金属污染防治省级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蓝山县砷制品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 招 标 人:蓝山县环境保护局监督机构:蓝山县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所属地区:湖南省蓝山县 代理机构: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EPC项目:本项目(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中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中标企业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名称:蓝山县砷制品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1.2项目地点:蓝山县浆洞瑶族乡1.3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渣挖掘清运、土地平整、削坡、铺设防渗膜、修建挡土墙、修建截排洪沟和生态恢复等。1.4报价上限值:报价上限值290万元(含前期已经发生的《蓝山县砷制品厂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编制费11.38万元,此11.38万元为不可竞争费)1.5计划工期:9个月(其中设计及预算编制3个月,项目施工6个月)1.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供货及验收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1.7招标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方案资料编制投标文件,中标人对项目实施地区测量布控,进行勘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经设计评审、工程量审查和财政评审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并包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以及其他前期和后续全部相关服务。1.8标段划分:1个标段。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应包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省级或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2.3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湖南省内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业绩和经验的优先;2.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注册环保师资格;2.5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2.6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投标人报名前必须联系业主进行现场踏勘,以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3报名3.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3.2报名方式:所有报名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环保师注册证(设计类)、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上四人社保证明材料(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凡是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投标报名。3.3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3.1地点:蓝山县塔峰镇湘粤中路238号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其他资料600元,合计1000元;3.3.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用电子档发至投标人电子信箱。4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20日9时30分;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推荐的“综合评估法Ⅰ”。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4月18日16: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帐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号:1910021329200026111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7.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送至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80@qq.com),招标人将于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答复,答复内容将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7.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10税费缴纳外地企业中标的,须在中标后依法在蓝山县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11联系方式招标人: 蓝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6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裕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8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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