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兴花园小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鑫兴花园小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J2017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鑫兴花园小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已由镇发改审批字【2016】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镇赉县建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JLDJ201733,项目名称:镇赉县鑫兴花园小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
2.3项目地点:镇赉县;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内在白城市办理外埠备案手续。
3.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9日至2017年04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5室)填写资格审查表,再到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团结西路1229号,广通小区7号楼)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份):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彩色打印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具有效时间在公告时间范围内)。
4.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每份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建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镇赉县
联 系 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57*****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海明西路46-3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2017年0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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