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淮安市快速路市政项目钢材、水泥、钢绞线、钢筋焊网、外加剂、锚具、桥梁支座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淮安市快速路市政项目钢材、水泥、钢绞线、钢筋焊网、外加剂、锚具、桥梁支座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淮安市快速路市政项目主要材料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淮安市快速路市政项目钢材、水泥、钢绞线、钢筋焊网、外加剂、锚具、桥梁支座组织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7-048

二、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

三、采购内容:

钢筋36469.037吨,水泥100343.72吨,钢绞线5049.885吨,减水剂1003吨,钢筋焊网1219.407吨,锚具26802套,桥梁支座1131个(具体规格和分包情况见附表)。

四、合格报价人:

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铁路、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所供钢材品牌必须在我方规定的品牌范围内,钢材品牌名录:南钢、沙钢、永钢、马钢、申特。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 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产品准入要求:产品采用新型干法旋窑生产,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至少2个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报价人参与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钢绞线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 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外加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外加剂生产制造企业,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锚具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获得交通部门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锚具年产量在100万孔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报价人必须入围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最新公布的“物资通过资格审查企业名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钢筋焊网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钢筋焊网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桥梁支座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桥梁支座年产量在5万个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应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个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报价人必须入围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最新公布的“物资通过资格审查企业名单”。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五、取得采购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2017年03月28日至2017 年04月01日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联系并接收采购文件。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与枚乘路交叉口北20米)。
六、邀请函回复确认:

有意参加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17年4月4日18:00时前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回复,确定是否参与谈判。

七、发布公告答疑:


报价人提疑问的截止日期:报价人对采购文件的疑问,需在2017年4月2日(北京时间)18:00前,书面文件盖章扫描后Email至邮箱?********3@qq.com,过时不再受理。

答疑时间:采购人将在2017年4月3日(北京时间)18:00前,拟定资料统一予以答复。

八、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7年4月7日08:00至10:00时(北京时间)。

九、宣布报价与评审:
时间:2017年4月7日10:00时开始(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南路与枚乘路交叉口北20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勇 186*****811

高润田 181*****455

张 垚 186*****806

宋纪红 180*****396

邮 箱:********3@qq.com

传 真:****-********

户 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

开户行:华夏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45 0000 0001 30291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0日


附表1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报价保证金

采购方

1

GC-01

钢材

18247.671

2000

2万元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快速路一期HA-KSL-7标项目部

2

GC-02

钢材

18221.366

2000

2万元

3

SN-01

水泥

39903.57

2000

2万元

4

SN-02

水泥

60440.15

2000

2万元

5

GJX-01

钢绞线

2500

2000

2万元

6

GJX-02

钢绞线

2549.885

2000

2万元

7

WJJ-01

外加剂

1003

2000

2万元

8

QLZZ-01

桥梁支座

999

2000

2万元

9

QLZZ-02

桥梁支座

132

2000

2万元

10

MJ-01

锚具

26802

2000

2万元

11

GJHW-01

钢筋焊网

1219.407

2000

2万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支座 锚具 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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