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招标公告
经济责任审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隆回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201704号)的委托,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28日起,对龚小平同志2012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县新闻传媒中心总支书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龚小平同志2012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县新闻传媒中心总支书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6月1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邹晓明 联系电话:0739-*******邮箱:********2@qq.com">********2@qq.com
审计组成员:肖东龙(主审) 、阮石清、罗琳 联系电话:133*****417
监 督 人: 谢鹏飞 联系电话:137*****528
审计组办公地点:隆回县新闻传媒中心会议室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工作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隆回县审计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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