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地税自助办税大厅自助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恩施市地税自助办税大厅自助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拟对恩施市地税自助办税大厅自助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有效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人数,现对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XC—ESZB—17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地税自助办税大厅自助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第一标包:嵌入式自助办税服务设备4台;
第二标包:自助代开发票服务设备2台、发票发售自助办税服务设备2台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四、采购预算金额:36.56万元。其中:第一标包为20万元、第二标包为16.56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供应商是本项目所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合格销售商,销售商所投报的货物应具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4. 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投标两个标包,且允许同时中标2个标包;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可在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6:30)(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文件出售处购买询价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七、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招标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12日13 时30分至 14时0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 4月 12日 14时00分,恩施市市民之家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
十一、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民族路5号
联系人:贺新胜
联系电话:139*****1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B座1404室
联系人:饶桥
电 话:0718—*******
邮 箱:********6@qq.com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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