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CG1703-37盐城市口腔医院激光治疗仪(口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YCCG1703-37盐城市口腔医院激光治疗仪(口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YCCG1703-37号)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口腔医院就该单位激光治疗仪(口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CCG1703-37

二、招标内容:盐城市口腔医院激光治疗仪(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24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投标人系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仟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号:160500000000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口腔医院、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剑        电话:153*****566 

采购中心联系人:顾伟伟陈艳    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盐城市口腔医院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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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腔 激光治疗仪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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