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档案馆2017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恩施市档案馆2017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市档案局的委托,拟对恩施市档案馆2017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未达到法定人数,现进行第二次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档案馆2017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ESMD2017-07;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需完成110万幅以上A4幅面(A3纸张按两张A4幅面折算)档案全文扫描及相应的档案整理、更新卷皮、目录修订、还原装订、数据处理(数据挂接、储存备份)工作任务。
四、项目预算:4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需包含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无外资背景、外籍人员;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5年(2012年1月至今)从事县(市)级档案馆数字化加工的业绩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成立的项目组成人员至少有30%以上人员参加过湖北省档案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省档案局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
5.熟悉档案馆业务及现有管理软件,具有能满足本数字化加工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公司具有保密资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在恩施市境内有经营实体;
7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 、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套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招标文件出售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招标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24日上午09:00-09:30(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24日上午09时 30 分(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开标室)。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黄女士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7栋203室
采 购 单 位:恩施市档案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 134*****799
2017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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