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道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两园一带”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临澧县道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两园一带”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6">临澧县道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两园一带”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临澧县道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两园一带”项目已由临发改[2016]11号文、临发改[2016]31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临澧县水利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及申请银行贷款,现组织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应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临澧县道水全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两园一带”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临澧县安福镇、佘市桥镇、望城

3、建设规模:

新建柳林公园约500亩,定性为城市综合性公园。

新建金宝滩湿地公园(暂定名)面积约1650亩,其中主河道取水点周边区域约280亩,哑河区域约1370亩。新建沿河风光带县城段沿河风光带长3.5km,其中核心景观带约135亩,风貌改造区约450亩。

4、工程投资估算:项目建安工程费2.0亿元。

5、资金来源:资本金及申请银行贷款。

6、招标范围:临澧县道水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两园一带”设计项目,负责下述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6.1柳林公园(暂定名)

本项目新建柳林公园约500亩,定性为城市综合性公园。

6.2金宝滩湿地公园(暂定名)

本项目新建湿地公园面积约1650亩,其中主河道取水点周边区域约280亩,哑河区域约1370亩,主要设计内容为人工湿地和部分休闲功能的公园配套设施,适当考虑休闲需求。

6.3沿河风光带

县城段沿河风光带长3.5km,其中核心景观带约135亩,风貌改造区约450亩,主要设计内容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人工生态护岸、绿地景观等。

6.4河道两岸美化、景观亮化(满足景观绿地照明需求,不涉及城市大型街景亮化)设计,长度约5.0km。

7、设计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7.1、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公园地块与周边用地及建筑的衔接关系;

7.2、充分体现景观特色,注重园区文化体现,立意独特性,寓意深刻性,特点鲜明,使其融入整个城市当中。

7.3、打造别致靓丽公共景观与亲切宜人的生态空间,充分利用现状资源,营造水绿相融、季相分明、极具特色的景观空间;

7.4、充分挖掘和利用场地人文历史资源,筑造人文景观与景点,丰富文化内涵,传承历史文脉,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交融;

7.5、植物配置能够注重植物空间的塑造与季相的变化。在树种选择上立足本地树种,形成乔、灌、地被复层混交的植物景观。

7.6、根据相关规划及区内外交通规划,优化调整场地竖向设计内容,合理考虑深度亮化工程、背景音乐、园林景观小品的设计内容,完善各项配套设施;

8、设计周期要求:本项目一期启动两园一带方案设计和柳林公园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为3个月,风光带和金宝滩湿地公园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确定具体时间。

项目中标人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在招标人支付第一笔合同款项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需提供两园一带的方案设计(含美化、景观亮化(满足景观绿地照明需求,不涉及城市大型街景亮化)设计)。

项目中标且招标人支付上一阶段进度款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需提供柳林公园的初步设计。

项目中标且招标人支付上一阶段进度款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需提供柳林公园施工图设计及迎宾路至临岗公路河段美化、景观亮化(满足景观绿地照明需求,不涉及城市大型街景亮化)施工图设计。

风光带及金宝滩湿地公园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确定具体时间。

本项目总服务时间为该工程的全建设周期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性文件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201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止,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安工程费不低于20000万元的园林景观设计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核查,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费证明性资料)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如园林,绿化林业等);

5.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设计负责人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89号天一康园B2栋商业裙楼西侧二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其他报名材料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原始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01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安工程费不低于20000万元的园林景观设计业绩等证明性资料(报名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页面(体现项目建安工程费等信息),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拾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用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单独提供一份复印件以便退还。

开户名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五凌路支行

银行帐号:********161*****155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临澧县两园一带设计项目)。

七、设计补偿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费;

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八、投标报价

本项建安工程费2.0亿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费用;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547万元(伍佰肆拾柒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必须提供详细的计算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其中复杂程度系数按1.15,专业调整系数按1.05,附加调整系数按1计算。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89号天一康园B2栋商业裙楼西侧二楼)。

2、发生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分开包装、加贴封条,或未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投标签署人印鉴的。

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未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澧县水利局

地址:常德市临澧县政府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150*****7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3楼西侧

联系 人:李先生 魏先生

电话:****-********181*****299

传真:****-********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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