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PPP项目招标公告

儿童医院PPP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NNZC2017-30096F 南宁市儿童医院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NNZC2017-30096F 南宁市儿童医院PPP项目

项目编号:NNZC2017-30096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培伟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刘闯****-*******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市卫计委”)委托,对南宁市儿童医院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南宁市儿童医院PPP项目

2、项目编号: NNZC2017-30096F

3、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25年内(含建设期4年),南宁市人民政府授权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代表政府出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儿童医院的投(融)资、建设、统筹运营管理以及药品、医用材料、医疗设备的采购、医院的后勤配套设施开发运营和维护,儿童医院的核心医疗业务(包括医技人员聘用、引进、培训、科研、学科建设和医疗业务开展)委托南宁市政府指定的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合作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南宁市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6、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74756.5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2732.55万元,安装工程费6583.31万元,设备购置费22589.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5.60万元(含土地费用1683.76万元),基本预备费4628.8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033.88万元,建设期人员引进培养费2233.37万元,项目启动资金5000.00万元。建设一家规模为500张床位的三级儿童专科医院。项目总用地约为92亩,净用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928.52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永福路东面,龙华路南面。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医用设施、通风空调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广场、室外水电等配套设施,包含手术室、ICU、洁净空气系统、医疗用气设备等特殊装修;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人员引进和培养。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下项目公司委托公立性医疗机构运营的运作方式。

8、计划运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分为建设期4年和经营期21年,项目经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9、项目回报机制: 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其他收入、后勤设施运营收入和政府按绩效支付的运营补贴。

二、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是依法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依法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在********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H61rHc4rHf3" target="_blank">沪市或深市A股主板、香港H股上市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除外),要求具有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2)中标申请人须承诺签订PPP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9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8%。其中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以政府前期已投入的7853万元出资,占股40.7%;社会资本方出资11447.0万元,占股59.3%。

2、资质要求

若为独立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对应的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

(1)截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要求在人民币1.5亿元,净资产要求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其中至少有一家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

(2)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反映申请人长期盈利能力;净资产为正值(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要求全部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若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财务报告)。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具备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AA级或以上信用评级证书(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其中至少有一家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

(4)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要求全部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

4、信誉要求

(1)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要求全部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

5、业绩要求

近年内(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人在国内至少具备以下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类似业绩:在建或者已完成项目中具有PPP(或BT)的业绩而且合同金额5亿以上的项目业绩(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其中至少有一家成员单位满足此要求)。

6、法律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

②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③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④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四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7、其他要求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协议要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是否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以联合体牵头人作为出资主体,但其它未作为项目公司出资主体的联合体成员,仍然应就本项目PPP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内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合格社会资本方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并根据资格预审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结果,取前三名的申请人确定为入围名单。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依法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后再重新资格预审。

四、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社会资本方负责南宁市儿童医院项目的筹融资,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南宁市儿童医院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承担相应风险,取得相应收益,并按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建手续。

2、在整个合作期内,政府方拥有项目新建设施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但无处分权;本PPP项目协议期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按PPP协议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3、中标社会资本方须承诺签订PPP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政府出资代表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93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8%。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代表政府出资7853万元,占股40.7%;社会资本方出资11447.00万元,占股59.3%。

4、南宁市政府投入资本金7853.00万元以外所有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差额部分,全部由社会资本方筹集解决。

5、项目情况

(1)南宁市儿童医院(一期)门诊楼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确定施工单位,现已开工建设;在完成采购社会资本方后,有关(一期)门诊楼工程建设的交接、后续管理事宜,由南宁市卫计委、项目业主、代建单位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签订《PPP协议》、《合作经营协议》之前磋商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建设现状进行购买并按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承担(一期)门诊楼工程资金缺口部分。

(2)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7年1月底,本项目资金已使用7133.55万元,其中项目宗地费、可研编制、环评、地灾评估、设计费、审图等前期费用2183.55万元,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1981.89万元,一期门诊楼工程2968.11万元;剩余资金689.45万元。最终以经审计的实际费用为准。

(3)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① 2016年1月—2017年3月:前期工作、PPP招标;
② 2016年11月—2018年10月:工程施工并封项竣工验收;
③ 2018年11月—2019年12月:洁净手术室等特需装修、特种设备安装及医疗设备进场;办理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手续;
④ 2020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6、本项目按社会投资人财务内部收益率(缴纳所得税前)不高于8%作为方案预期收益率。运营期第一年起由政府每年给予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7、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制度,对项目公司运营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运营补贴。如果项目公司连续三年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0分,启动退出机制,项目提前终止,解除PPP协议,社会资本退出,项目由政府指定机构临时接管。

8、项目公司通过对儿童医院的运营取得合理收入,均按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上缴财政管理,不得私自分配。

9、合作期内医疗服务收费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向使用者收取费用。价格调整机制和产出标准按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有变动,则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2、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申请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七、其他说明

2、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告知申请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补充通知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并在2017年4月27日之前(暂定时间)向资格评审合格的入围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通知书。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以及未收到竞争性磋商通知书的申请人,项目实施机构和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6号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建设大厦8楼

邮编:

邮编:530012

联系人: 刘闯

联系人:黄培伟

电 话:****-*******

电话:****-*******

2017年3月29日

如需获取可编辑的招标文件,请注册成为南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purchase.gov.cn:8080/nncg/eps/gys/gysgl/gyszc/login.html)的会员,再登录南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项目管理中的文件下载处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756.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17:21至2017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申请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申请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南宁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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