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产业基地段扩建主线及部分辅道工程监理(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制造产业基地段扩建主线及部分辅道工程监理(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9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段扩建主线及部分辅道工程经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浏制计【2015】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G319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段扩建主线及部分辅道工程监理(标段一/标段二)
2.2 建设地点: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境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坪头南路至永裕北路,本段包含G319主线K3+140-K5+281.82路段, 路幅宽32m,长约2.14Km;坪头路跨线桥下坪头南路新建道路工程,路幅宽28m,长约245m;永裕路四条匝道工程;辅线工程:永新路(坪头南路至永裕路)道路工程,路幅宽20m,长约1.9Km;永福路(永裕路跨线桥北侧段)道路工程,路幅宽20m,长约380m。本标段桥涵工程包括:坪头路跨线桥、丰裕路跨线桥、永裕路跨线桥、礼耕河小桥及沿线管涵。计划投资:15000万元。
标段二:人人家东至坪头南路西,本段包含G319主线K0+510-K3+140路段,路幅宽32m,长约2.63Km;永安大道跨线桥下永安大道改造,路幅宽32m,长约343m,永和路四条匝道工程;永安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辅线工程:永新路(永和南路至坪头南路)道路工程,路幅宽20m,长约1.0Km。本标段桥涵工程包括:永安大道跨线桥、永和路跨线桥、株陵河小桥及沿线管涵。计划投资:14000万元。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加标段二的评审。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500日历天。
2.5 监理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标准
2.6 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且无在监工程;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标段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万元整 ,标段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19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liu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liuyang.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ztb.liu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4月19 日 9:00时,地点为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必须按时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0.2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加标段二的评审。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高新区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浏阳市白沙路汉塘小区1栋6号2楼(浏阳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 ****-******** 150*****558


标签: 扩建 产业基地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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