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龙井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龙井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7-JL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字【2015】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龙井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2) 建设规模:约1851万元
3)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 监理工作内容:道路、给水、排水、电气、燃气、通信、园林等工程施工监理,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 标段划分:1个。
6)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
7) 计划工期:2017年4月28日至 2017年12月30日,工期247日历天
8)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0)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本次招标不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③监理资格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⑤开户许可证;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1日 9时00分,地点为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永峰
联 系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玄英爱、焦艳
联 系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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