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常采单[2017]0024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95万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常州新北区人民法院位于太湖中路28号,孟河法庭位于小河路1号,大楼总面积17700㎡,本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物业安保、电梯保养、自动门维护、消防设施维保、中央空调维保、花木租赁、大楼保洁、安防设施维保、孟河法庭绿化养护和UPS电源维护。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确保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切实提高法院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务质量,需保证法院数据中心及办案审判监控的安全性、维系办公办案场所卷宗资料的涉密性,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常州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较为熟悉,公司管理严格,服务规范,连续12年保障重大任务无事故,受到一致好评。选择原单位,确保服务的延续性。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88号2号楼501室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特殊,其中机要室、审判部门、档案室、计算机中心、监控中心等部门有严格的保密要求。

2、现物业服务供应商服务规范,熟悉本项目各项设施及工作流程,人员管理到位,连续12年保障重大任务无事故,重大信息无泄密,受到各方一致好评。

3、考虑人民法院案卷资料及法庭审理等工作的安全性,维系办公、办案场所案卷资料的涉密性,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刘伟 常州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姚留庆 常州审计

彭后生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八、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4月7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宋汉平 联系电话:****-********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标签: 物业服务 人民法院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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