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土城乡等两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

点军区土城乡等两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等两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采购项目已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以宜土资函〔2015〕33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点军区低丘岗地改造工程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DJZ0005-201701-01F

  2.2项目概况: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等两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单位采购项目,共涉及点军区土城乡等两个乡(镇)共5个项目片区,建设规模666.6667公顷。详见如下表:

  序号

  项目片名称

  项目所在地

  建设规模

  新增耕地

  公顷

  亩

  公顷

  亩

  一

  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等两个乡(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666.6667

  10000.0005

  0.0725

  1.0875

  1

  席家埫项目片

  土城乡席家埫村

  161.2115

  2418.1725

  2

  高岩项目片

  土城乡高岩村

  118.2672

  1774.0080

  3

  三岔口项目片

  土城乡三岔口村

  126.1688

  1892.5320

  4

  花栗树项目片

  土城乡花栗树村

  148.9341

  2234.0115

  5

  朱家坪项目片

  桥边镇朱家坪村

  112.0851

  1681.2765

  2.3招标内容:本采购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包括在建项目交叉检查)、竣工阶段决算编制与审计。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期限:与该项目复核服务同步进行并完成(具体时间为施工阶段复核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实际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20天,保修阶段复核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服务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提供证件原件)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原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或是由具有此资质和证书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证书原件)

  ④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的同一单位或联合体(联合体必须是由造价咨询单位牵头),且备案不在处罚期内;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则由联合体各方订立的《联合体协议书》具体约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遴选项目中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备案登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且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⑤投标人拟派人项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可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会计人员不少于1人(会计员或会计专业)、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且项目人员不能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⑥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土地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提供人员登记备案扫描件,且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⑦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不得与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

  4.招标文件获取

  4.1、发放时间:从2017年3月30日9时30分至2017年4月21日9时30分止。

  4.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3.doc">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手持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龙阳光安置小区A栋一楼,直行过五龙红绿灯后100米左转),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军区低丘岗地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99号

  联 系 人:王飞

  电 话:139*****3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41号东山天惠城

  联 系 人:乔慧敏

  电 话:186*****813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编制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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