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调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建设招标公告

泽州县调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调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建设项目已由晋环监测函[2017]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泽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资金和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泽州县调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为:中等专业学校和丹河人工湿地管理处;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监测站建安及配套设施;投资额约4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委托书(受托人为本工程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山西省建筑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考核证(B级);⑦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师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以安全考核证(C证)为准、造价员以具备造价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造价员资格证为准);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⑨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
4.3 报名时,投标企业需由拟任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否则其报名不被认可。
4.4 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
邮 编: 048000
联系人:裴女士 王女士
电 话:****-******* 130*****899
传 真: ****-*******
电子邮件:sggczb2006@163.com
开户银行:晋城银行城区支行
账 号:****************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动监测 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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