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装备招标公告
执法装备招标公告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磋商。
一.项目名称: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DFYZB-*******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项目采购共一包,采购内容包括打印一体式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具体数量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日期:签订合同起10日内完成
4、计划投资:142800元
5、质保期限:2年(质量保证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孰长为准)
6、交货地点: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非生产企业报名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2.涉及警用装备的,投标人需具备警用装备销售资质;
3.具备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持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投标人社保缴纳不少于四项)、受托人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非生产企业报名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委托授权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纳税凭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上述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17 年4月13日16时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多功能室评标3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襄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39*****199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城镇龙山路62号
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西佳园25号楼1单元501室
邮政编码:041000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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