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监测招标公告
延安市新区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新区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监测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投【2013】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中省拨款解决;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新区。
2.2工程规模:延安新区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监测项目占地面积约8.23平方公里。招标内容为监测全过程服务包括技术方案编制、监测元器件采购和埋设安装、施工期现场监测、工后现场监测及监测分析报告等。
2.3计划工期:1650天。
2.4工程监测预算:约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具有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资信及财产状况良好。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
投标人持有效的(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2013—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1份),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4-2015每年度一份,共两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凡未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2资质证书如有二维码,可以不提供原件。
5.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不支持邮购),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延安市
邮 编: 716000
联 系 人: 胡博恒
电 话: 150*****993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
邮 编: 716000
联 系 人: 孟晓莉
电 话: ****-******* 135*****69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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