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林乡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工程招标公告!
桐林乡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工程招标公告!
桐林乡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工程招标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乡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峡江县2017年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峡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乡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工程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二、承包工作范围及职责: 1、将桐林乡内水流线23个村组(丁田、直坑、江背、宋家洲、下坳、南安、炎田、庙口、湖江、麻洲、秆元、张家、王家、黎家、店头、邹家、小田、长田、上村、下村、流源、洲上、城上)及圩镇集中点内的垃圾按时清运到县填埋场内,每天一次,双休日、节假日照常清运,。 2、完成好乡政府指派的迎接各类检查评比创建活动及上级部门指派的突击任务。 三、承包费用招标控制价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承包费用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83000.00),甲方交办乙方的重大迎检、创建等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劳务费包含在承包费中,由乙方自行负责。 2、付款方式:甲方将预留总承包费的15%,用于绩效考核,合同期满后根据绩效考核发放,其余承包费平均按月支付。 四:双方职责: (一)发包方职责: 1、发包方按清洁工程要求监督、指导、规范承包方的垃圾清运及保洁工作。 2、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承包方承包款。 3、发包方提供垃圾运输车一辆,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及定期保养基本费用(主要是指车辆定期更换机油、机油滤芯器及空气滤芯器的费用)。 4、发包方有权根据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单方面做出终止承包合同的决定。 (二)承包方职责: 1、承包方在合同期内,自觉服从发包方的业务指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接受发包方的奖罚。 2、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承包方须自行配备人员、工具、环卫服装,工作人员须着工作服上岗。 3、承包方负责垃圾运输车辆的燃油费、交通违章、车辆保洁、维护修理等其他费用。 4、承包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承包方及其雇佣人员如果发生人身、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车辆有损坏、有故障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车辆休息期间,须停放在乡政府指定位置。 6、承包方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随便转借他人驾驶;不准出私车;如发现以上行为,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承包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7、承包方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五、报名资格条件:1、报名人为具有相关资质的保洁公司或自然人;如果是自然人中标必须在七天内以本人身份注册相关资质的保洁公司;2、报名人中标后必须以公司身份签订合同(并附保洁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签订合同其中标资格作废,另按中标次序顺延确定中标人。3、垃圾清运车驾驶人必须具有B2及以上驾照。 六、投标方法:采取合理最低价投标法评标 抽取下浮让利系数(K值),设最高控制价(A)83000 元,有效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0.90A且小于或等于0.98A。在此范围之外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七、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自然人,可自行通过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并直接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查方式(即递交招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资料费(100元)及投标保证金(5000元)缴至峡江县桐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174*****100********002(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开户行:桐林信用社;报名费不管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十三、中标后七天内必须签订好合同开展业务,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联系电话:桐林乡政府 138*****271(谢艳辉) 2017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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