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入海排污口工程已经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管发核字【2012】21号批准建设,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6】第212号核准项目延期,以曹工发改招【2015】16号核准招标,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通航安全评估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液体仓储区南侧区域。 2、建设规模:污水排海泵站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陆地管线总长约0.2公里;海底管线长约1.37公里;新建管道终端连接扩散器,长约60-100米。 3、招标内容为:对曹妃甸工业区入海排污口工程进行通航安全评估,编制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等工作。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20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具有海事部门认可的通航安全评估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8:30~12:00,13:30~17:30(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预定于2017年4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预定于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楼西侧第一交易厅(3018室)举行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芳芳 联系电话:132*****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