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抽提热进料泵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抽提热进料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抽提热进料泵项目 | ||||||||||||||||||||||||||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抽提热进料泵共2台(套),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及图纸。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及图纸。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及图纸。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及图纸。 5.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数据表及图纸。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 质的制造商,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 (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2、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准入资格的甲级供应商,且准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 (准入编码:******** 单级离心油泵); 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32万元;7、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014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汽、柴油等轻质油类为介质的离心油泵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 油等大型国有炼化企业中有 30 台及以上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技术附件。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影印件及该合同的技术附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4月01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4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1 日至20 17 年 4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必须以投标人单位名称汇款(不接受以个人姓名汇款),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316招标文件”。3、若投标人为非吉林石化物资供应商成员,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格式准备电子版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U盘)。4、“营改增”重要提示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 17 年4月24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3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3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投标申请人也可委托中国境内的知名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开具担保金额为 3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函(见附件3:投标保函样本),该投标保函的有效性由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核实信息为准。4、潜在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中心。否则, 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将被记为一次不良记录。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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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标签: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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