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实验中学教学楼及食堂监控询价公告
鹤峰县实验中学教学楼及食堂监控询价公告
鹤峰县实验中学教学楼及食堂监控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5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实验中学的委托,就视频监控及视频会议室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037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实验中学教学楼及食堂监控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200万超级星光警戒一体机、200万30倍超星光全光谱警戒球、摄像机支架、防水电源、80咱8盘位网络硬盘录像机、UPS电源、UPS电池、电池箱、核心交换机(千兆三层交换机)、6T硬盘、42寸液晶监视器、16口千兆交换机、监控专用立杆、光纤、网线等。具体数量参数见报价表。
2、供货期限:成交后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
3、安装地点:鹤峰县实验中学。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5、项目预算:15.2765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有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投标产品核心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7年4月6日下午17:30前。
七、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7年4月7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十、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一份(信封密封),要求见附件。
十三、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实验中学王先生 134*****555
附件: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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