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1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6)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设计建设地点: 东海写字楼北侧,东临松林路,西临杏林路,北侧为兴隆路,南侧为规划二街。
2.2设计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12980m2
主要设计内容:休闲园路约24269㎡(花岗岩);活动广场约23404㎡(花岗岩);停车场约2214㎡(混凝土砖);景观服务建筑约1610㎡(建筑占地面积1363.5);普通绿化约62336㎡(草坪和地被);精细绿化约98705㎡(乔灌木);景观水景约6086㎡,电气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
2.3.1方案设计阶段内容包括位置图,用地范围图,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竖向图,园林小品及设施布局图,道路交通图,植物配置图,重点景区平面和效果图,园林建筑设计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含单体建筑)。
2.3.2初步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总平面图、放线图,竖向图,植物种植图,道路铺装及部分详图索引平面,重点部位详图,园林建筑、给排水图、采暖图及小品平、立、剖图,园林设备图,园林电气图及附属工程配套图,初步设计概算。
2.3.3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总平面图,放线图,竖向图,种植设计图,道路铺装及详图索引平面,子项详图,建筑、构筑物及小品施工详图、结构设计图、电气图、给排水图、采暖图、园林设备图,园林及附属工程配套图,包括工程测量、单体设计工程(建筑、结构、水、暖、电)、现场服务设计。本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符合国家要求设计深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条件。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元),其中:方案设计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初步设计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施工图设计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设计费控制价。
2.5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要求设计深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存在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6)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
1
45,000.00
1540 4359 279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www.hlbeggzyjy.org.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03月31日
2017-GC0157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doc
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1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6)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设计建设地点: 东海写字楼北侧,东临松林路,西临杏林路,北侧为兴隆路,南侧为规划二街。
2.2设计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12980m2
主要设计内容:休闲园路约24269㎡(花岗岩);活动广场约23404㎡(花岗岩);停车场约2214㎡(混凝土砖);景观服务建筑约1610㎡(建筑占地面积1363.5);普通绿化约62336㎡(草坪和地被);精细绿化约98705㎡(乔灌木);景观水景约6086㎡,电气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
2.3.1方案设计阶段内容包括位置图,用地范围图,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竖向图,园林小品及设施布局图,道路交通图,植物配置图,重点景区平面和效果图,园林建筑设计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含单体建筑)。
2.3.2初步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总平面图、放线图,竖向图,植物种植图,道路铺装及部分详图索引平面,重点部位详图,园林建筑、给排水图、采暖图及小品平、立、剖图,园林设备图,园林电气图及附属工程配套图,初步设计概算。
2.3.3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包括总平面图,放线图,竖向图,种植设计图,道路铺装及详图索引平面,子项详图,建筑、构筑物及小品施工详图、结构设计图、电气图、给排水图、采暖图、园林设备图,园林及附属工程配套图,包括工程测量、单体设计工程(建筑、结构、水、暖、电)、现场服务设计。本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符合国家要求设计深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条件。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元),其中:方案设计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元);初步设计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施工图设计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设计费控制价。
2.5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要求设计深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存在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6)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
1
45,000.00
1540 4359 279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03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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