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项目室外配套小区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项目室外配套小区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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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室外配套项目已由石河子南山新区经济发展局文件石南经发【20155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区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项目室外配套小区绿化工程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高新区

2.3 建筑规模:

2.4 结构类型:

2.5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2.7.1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清单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7.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企业符合进疆备案要求。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3月 31日至 2017年4月8日下午19:00时止,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5.2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时至 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高新区 联系地址:石河子北四路光明大厦

联 系 人: 谢明德 联系 人:齐江辉 代欧莉

电 话: ****-******* 电话:188*****770 ****-*******

2017年3月31日

标签: 小区绿化 室外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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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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