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消防大队清明街小型消防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南关消防大队清明街小型消防站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南关消防大队清明街小型消防站装饰工程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LHCZJ-*******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关消防大队清明街小型消防站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关消防大队清明街;
2.3招标范围:清明街小型消防站装饰改造,建筑面积390㎡。
2.4计划工期: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10日;
2.5招标控制价:486685元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处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埠企业备案证明(外埠企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15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海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
地址:长春大街2095号
联系人:张怀志
联系电话:159*****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海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门路222号
联系人:薛靓靓
联系电话:180*****2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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