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岩招标公告
玄武岩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7118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重庆江习高速公路路面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路面上面层玄武岩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渝泸高速刁家附近,经李市、蔡家、中山、傅家、四面山,止于渝黔界东胜镇,是渝南地区新的对外出口通道,同时具有较强的旅游高速功能。对于缓解兰海高速、京昆高速的交通压力,促进渝黔经济走廊的形成,打造以重庆四面山、贵州三岔河、四川佛宝为中心的旅游金三角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满足两省市公路运输快速直通的需要;提高渝黔两省市间高速公路的整体通行能力,解决既有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中心城镇间的交通联系。对进一步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工业化、特色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实现区域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路面结构主要形式及工程量为: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98604.22m2),6cmAC-20C沥青混凝土中面层(799440.33m2),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12481.55m2),钢桥面沥青混凝土30mm砂砾式沥青混凝土(990m2),35mm浇筑式沥青混凝土GA-10(14520m2),40mm高弹改性沥青SMA-10(14520m2),乳化沥青透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沥青防水粘结层,同步碎石封层,厚260mm水泥混凝土面板(24912m2),中分带回填土、排水、路缘石、培土路肩等。
项目采用BOT+EPC模式建设,合同暂定工期:2017年1月1日~2018年5月31日。
2、招标范围:高速公路路面上面层玄武岩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总数量约47000吨,具体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玄武岩 | 3-5mm | 吨 | 4000 | |
2 | 玄武岩 | 5-10mm | 吨 | 21000 | |
3 | 玄武岩 | 10-15mm | 吨 | 22000 | |
4 | 合计 | 47000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7年5月-工程完工
5、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傅家镇江习高速公路主线K44+600傅家互通左侧黄桷湾沥青拌和站场地内。
6、质量要求:满足《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技术规范》CQJTG/TA01-201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年生产路面玄武岩20万吨以上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并在有限期内,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产品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应具有玄武岩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投标产品应满足《重庆市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技术规范》CQJTG/TA01-2015中集料质量技术要求。投标人设备应满足《重庆市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强制性要求》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沥青混凝土路面用粗集料必须采用反击式破碎机或圆锥破碎机进行轧制,并配备使用干式除尘装置,减少集料中的0.075mm及以下颗粒含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1.2.1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1.2.2制造企业的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
2、已注册、上传合格资料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吕俊龙158*****420)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苏海蓉,电话:***-********0)。
3、招标文件每套合计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以现金方式交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江习高速公路路面Ⅱ标项目财务部(财务部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开具收据,不开发票),售后不退。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投标人方可在集采平台点击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苏海蓉,电话:***-********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石佛村五组清溪路口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公司江习高速公路项目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公司重庆江习高速公路路面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石佛村五组清溪路口
邮 编:402214
联 系 人:付玉峰
电 话:187*****919
招标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
2313室(设备物资部)
邮 编:300384
联 系 人:程鹏飞
电 话:***-********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7年03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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