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典镇小型消防车的询价采购
关于李典镇小型消防车的询价采购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单
GLZCX*******号
1、报价文件请于
2、请将包括“到货时间”等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3、成交供应商须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4、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咨询电话:0514-********技术咨询:张坤(135*****997)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到货时间 |
1 | 小型消防车 | 详见附件 | 1辆 | 26万元以内 |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供货 | |
招标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全款。质保期内未能履行质保责任,采购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4、请报出所投产品的主要配置和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作为我中心综合评审的依据; 5、报价中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培训等费用。 |
报价人: 电话:
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标签: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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