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件环评公示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件环评公示
目 录 附件: 附件一:审批登记表; 附件二:环评委托书; 附件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四: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回顾性评价审查意见; 附件五:原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七:规划设计要点 附件八:用地红线图; 附件九:污水接管证明; 附件十:危废处置合同、危废经营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十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十二:监测质保单; 附件十三:补充监测报告; 附件十四:评审会会议纪要及修改清单。 1前言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在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扬安路100号,投资建设了年产12000吨钢结构件项目,主要生产建筑用构建(柱、梁、支撑件),该项目于2014年6月25日获得了仪征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仪环审(2014)138号),在该环评报告申报的建设内容中,不涉及自建喷漆生产线工序。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增建了1座北厂房并在该厂房内自建了喷漆生产线,属于建设规模及工艺环节发生了重大变动,按照原环评批复要求,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需依据实际变动情况,重新报批本项目环评。 本项目总投资1.25亿元,现占地面积34500m2,建筑面积31700m2,包含2座生产车间(北厂房及南厂房)及1座附属办公楼,项目总规模为年产钢结构件12000吨及年喷涂钢结构件12000吨,该项目于2016年7月建成。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重新报批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组,项目组在进行现场调查、资料调研、环境监测、公众参与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1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地属于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范围,且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本项目污水可接管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可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可在仪征市范围内得到平衡;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降噪措施治理后,可做到厂界处噪声达标;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所在地具备污染集中控制的条件。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扬安路100号,属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范围;项目产品为钢结构件,属于金属结构制造(C3311),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及环保设施基本齐全,具备污染集中控制的条件,能够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环保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 1.2工作过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见图1.2-1。 1.3主要环境问题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和环境风险。本项目关注的环境问题是: ⑴工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 ⑵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及其范围内敏感目标情况; ⑶清洁生产水平; ⑷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体系的建立。 1.4报告书主要结论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选址为区域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无人反对;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在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总则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及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版)》,2003年1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第591号令;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 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 第39号,2016年8月1日施行; (13)《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6)《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1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2011年9月13日;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2)《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2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1号); (24)《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4〕21号)。 2.1.2地方规定(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修正版)》,1997年8月16日; (2)《江苏省环境噪声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版)》(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8号); (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5)《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29号; (6)《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998年6月; (7)《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97]122号; (8)《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 (9)《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91号;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113号; (11)《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 (1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 (13)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1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 (1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 (16)《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12]2号); (17)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 (18)《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 (19)《关于进一步严格产生危险废物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4]294号); (20)《关于我省环评现状监测有关情况的说明》,江苏省环保厅2015.2.17; (2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 (22)《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2月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3)《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江苏省人民政府,2004年4月; (24)《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号); (2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扬环[2009]113号; (26)《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仪征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仪政办发[2010]85号。 2.1.3评价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保护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境保护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环境保护部;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保总局; (8)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1]199号;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11)《危险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冶金工业出版社,2001; (12)《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9597-2001)(2013年修订); (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5)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 第36号; (16)《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2.1.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1)《仪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仪征市人民政府; (2)《仪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0年修编),仪征市规划局; (3)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批复; (4)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评价因子在本项目工程概况和环境分析概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环境要素影响的初步分析,建立主要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矩阵和评价因子筛选矩阵(表2.2-1、表2.2-2)。本项目已经建成,施工期影响已基本消除。 表2.2-1 主要环境要素影响识别矩阵
表2.2-2 评价因子筛选矩阵
在项目工程概况和环境概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环境要素影响的进一步分析,根据工程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污染物环境标准和评价标准。确定本工程的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和总量控制因子,确定评价因子见表2.2-3。 表2.2-3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
2.2.2评价标准2.2.2.1环境空气(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SOR2R、NOR2R、PMR10R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采用推算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一次浓度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中确定值;VOCS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TVOC标准限值,一次值以8小时平均值的3倍计。具体限值见表2.2-4。 表2.2-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次评价中特征污染物(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执行标准采用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确定,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为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工业环境实验推算出来的化学物质或其降解产物在环境介质(空气、水、土壤)中的含量及排放量的限定值。预计,化学物质的量在不超过MEG时,不会对周围人群及生态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MEG包括周围环境目标值(AMEG)和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MEG表示化学物质在环境介质中可以容许的最大浓度,生物体与这种浓度的化学物质最终接触都不会受其有害影响。DMEG是指生物体与排放流短期接触时,排放流中化学物质的容许浓度。预期不高于此浓度的污染物不会对人或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有害影响。 本次环评标准推算如下: 以毒理学数据LD50为基础的计算公式为: AMEG=0.107×LD50/1000 式中:AMEG-空气环境目标值(mg/m3); LD50-大鼠经口给毒的半数致死剂量。 具体标准值见表2.2-5。 表2.2-5 特殊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颗粒物、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漆工序排放的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烘干工艺、表5其他行业标准;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排放速率标准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确定。具体指标见表2.2-6。 表2.2-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注:[1]排放速率标准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确定: ********9">式中:——排气筒允许排放速率,kg/h; ——标准浓度限值,mg/NmP3P; ********2">R ——排放系数,对于15m高排气筒,R取值为6; ——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取值为0.5~1.5,本次评价该值取0.85。 ********4">式中Cm取值见表2.2-4中所示。 [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次值的5倍。 2.2.2.2地表水环境(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向阳河河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悬浮物指标执行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相应标准,具体数据见表2.2-7。 表2.2-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除pH外)
(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向阳河。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具体数值见表2.2-8。 表2.2-8 污水接管标准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2.2.3声环境(1)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项目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具体限值见表2.2-9。 表2.2-9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dB(A))
(2)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见表2.2-10。 表2.2-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
区域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进行评价,主要指标见表2.2-11。 表2.2-11 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暂存场所设置。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3.1评价工作等级2.3.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VOCS。据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判别参数见表2.3-1。 表2.3-1 大气评价等级判别参数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个污染源的Pmax<10%,且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多源(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属于“评价范围内也不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的主要评价因子没有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范畴。按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判定依据见表2.3-2。 表2.3-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报告对废水接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利用污水处理厂的环评结论进行水环境影响分析。 2.3.1.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区域,或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项目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区域,确定其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3.1.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属“Ⅲ类”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对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见表2.3-3。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不敏感”。 表2.3-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表2.3-4,确定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表2.3-4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A表1中对物质危险性的规定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09),全厂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内,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同时全厂涉及的物料属于易燃物质、爆炸性物质,确定项目全厂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见表2.3-5。 表2.3-5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及水污染物防治措施、环境影响预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4********1">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4.1评价范围根据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评价范围见表2.4-1。 表2.4-1 评价范围一览表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4-2,环境敏感目标图见图2.4-1。 表2.4-2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表
注: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 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2.5.1相关规划2.5.1.1大仪镇总体规划《大仪镇总体规划》(2012-2030)相关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 镇域规划范围为整个大仪镇行政辖区,面积108.60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向阳路-环宇路-五号路,北至新扬天公路,南至扬仪路,总面积约5.00平方千米。 (2)功能定位 扬(州)滁(州)发展轴线上的重要节点,扬州西郊生态旅游休闲基地,仪征市北部重点中心镇。 (3)总体布局结构 镇域形成“一心两轴三点五区”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心”:城乡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分别为依托扬天路形成东西向的扬天发展轴和依托泗大公路形成的南北向泗大发展轴。 “三点”:包括大巷、香沟两个社区和镇区东南部、扬天公路以南的旅游服务中心。 “五区”:城镇集中建设控制区和以有机蔬菜、特色果品、特色养殖和休闲旅游为主形成的都市农业区、高效农业区、生态综合种养殖区和休闲旅游区。 (4)产业布局 第二产业布局:工业集中布局在镇区北部工业集中区及镇域东侧的第二工业集中区,其中工业集中区面积约1.62平方千米,第二工业集中区面积约1.064平方千米,重点发展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化纤纺织、农副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等。 (5)基础设施 供水:由扬州市自来水公司直接供给。扩建现状增压站(位于扬天路南侧),由2.88万立方米/日扩建至4.0万立方米/日,规划占地面积为1.0公顷。镇区环状布置管网,管径为DN500;其他农村居民点供水采用枝状管网,管径为DN200~DN100。 污水处理:镇域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方式;镇区污水处理采用处理方式,镇域各村庄污水处理采用分散处理方式。大仪镇现状已有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3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为0.3公顷,尾水排入向阳河。目前,该区域配套的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 供电:规划将110千伏大仪变扩容至2*80兆伏安,为镇区及镇区周边供电,占地面积为0.43公顷。 保留镇域东北部220千伏临湖变,主变容量为180兆伏安,占地面积2.6公顷。 燃气供应:镇域采用液化石油天然气和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气源来自镇区西侧液化石油气供应灌装站;天然气气源来自镇区规划新建的CNG储配站。 2.5.1.2大仪镇工业集中区规划一、规划 根据《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大仪镇工业集中区位于大仪镇北部,于2002年由仪征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原规划范围:南以扬天公路为界,东至规划中的东环路(现为向阳路),西、北至新泗大线,总规划面积1500亩,产业定位主要发展一、二类工业,进园项目定位为三类产品:(1)以玩具、箱包为主;(2)以风鹅、牛肉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深加工;(3)以机械、电子电器产品为主的机电工业产品。集中区2003年9月委托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仪征市大仪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12月仪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审查意见。 2010年,根据发展需要,大仪镇人民政府在镇区东南侧靠近邗江区的方向扩增1596亩工业用地,为大仪镇工业集中区的第二片区(以下称: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南至扬天公路;西至扬州市庆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西围墙;北至通路东村委的村道;东至邗江区区界。其产业定位如下:①以汽车零配件、钢材销售、电气制造、纺织服装等产业等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特色的工业集中区;②生活办公配套的工业集中区;③以二类工业用地与市场用地并存的工业集中区,不允许三类工业入驻;④以新建为主的工业集中区。该规划由仪征市规划设计院于2010年完成,并通过了专家组论证。 2.5.1.3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规划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图见图2.5-1。 2011年3月1日,仪征市大仪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主席团会议一致通过了《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管理要求参照《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相关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 南以扬天公路为界,北至通路东村委的村道,西抵扬州市庆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西围墙,东至邗江区区界。总规划面积为1596亩。 (2)功能定位 ①以汽车零配件、钢材销售、电气制造、纺织服装等产业等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特色的工业集中区。 ②生活办公配套的工业集中区。 ③以二类工业用地与市场用地并存的工业集中区,不允许有三类工业入住。 ④以新建为主的工业集中区。 (3)专项建设规划方案 ①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三个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辅道。 规划区内共有4条主干路,分别是纵三路、横二路、纵一路、纵五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4.5米。 规划区内共有3条次干路,分别是横一路、纵二路、纵四路,规划红线宽度12.0米。 工业集中区辅道临扬天公路北侧,分为东西两段,规划红线宽度均为7米,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②市政配套设施规划 Ⅰ给水:规划从扬州江源大仪供水有限公司引水,给水干管采用环状布置为主、树状布置为辅的方式,给水干管管径DN200—DN500。 Ⅱ排水规划: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规划污水管道最小管径DN400,最大管径DN900。雨水经管道或渠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Ⅲ供电:工业区从南侧分别由扬州江源大仪供水有限公司处现有10KV电力线和镇区10KV电力网沿扬天公路接入,满足工业区项目用电需要。在扬寿河西侧地块由10KV万集线和10KV朱桥线沿规划道路接入园区环形布置,并沿扬寿河向北通往周边农村。 ③污水处理规划 规划工业集中区污水主要汇入扬天公路市政污水主管网,送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处理工艺为AP2P/O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6000t/d。3000t/d的一期工程于2009年10月竣工,现已投入试运行,目前实际处理量不足1000t/d。目前,该区域配套的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 二、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回顾性评价结论和要求 根据《关于仪征市大仪镇工业集中区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对工业集中区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如下: (1)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批复及产业政策要求,合理筛选入区项目,实行绿色招商,引进投资规模大、污染轻的企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并在集中区内外构建生态型产业链。合理布局企业,对于分散的同类型企业加快集聚。对排污大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以削减其总量、结合大仪镇“十二五”节能减排及工业集中区总量控制的要求,通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寻找适当的总量削减和平衡途径。 (2)严格招商选商 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及《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及符合集中区规划和环评批复要求的基础上,对集中区今后的项目引进要求如下: 老片区着力于引进规模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如玩具、箱包制造、机电、光伏以及风鹅加工等行业;第二片区引进企业以汽车零配件、钢材销售、电气制造、纺织服装等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特色。禁止三类工业入驻。从发展主导产业链的角度招商选商,逐步完善集中区产业链,鼓励单个项目投资高、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的项目入区。 (3)完善集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对集中区现有小锅炉的改造,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集中供热; 加快第二片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实现第二片区内企业污水的尽快接管。 (4)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的整治 对废水排放重点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增设COD在线监测仪;对风险防范设施建设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限期停产治理。 严格能源政策,加快燃煤小锅炉的改造,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对存在喷漆、刷漆工艺的企业,要增设喷漆房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现有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工艺及污控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适当控制含特征污染物项目的引进。 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排污口设置。 (5)生态建设 依照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完善防护林、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提高工业集中区绿化覆盖率。 (6)环境管理 集中区应加强环境监测,加大对区内生态环境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工业集中区编制完善的“工业集中区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环评审批、 “三同时”验收等相关工作。 (7)环境综合整治 ①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②加强对企业废水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河道(向阳河)定期进行生态清淤。 ③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部分工艺废水在处理达标后进行回用,减少新鲜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④尽快实行中水回用,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加大政策引导,镇区内市政、绿化、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8)加快生态型工业集中区建设步伐 积极构建生态型产业链,增强工业集中区工业体系的稳定性和柔度。优化产业结构,逐步达到各产业之间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提高工业集中区抗市场冲击的能力。改善投资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增强适应性和竞争力。 (9)居民搬迁 对于老片区尚未搬迁出居民,大仪镇政府按搬迁计划,如期完成搬迁工作。第二片区内应根据该片区的实际开发进度,将居民逐步搬迁安置。 本项目产品为钢结构件,属于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中的钢材销售;用地为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工业用地(已取得规划设计要点及用地红线图),项目所排污水经扬天公路市政污水主管网,进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建设与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具有相容性。 2.5.1.4环境功能规划本项目评价区域的环境功能具体见表2.5-1。 表2.5-1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 2.5.2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仪征市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区域见表2.5-2。仪征市生态红线图见图2.5-2。 0T表2.5-3 0T仪征市0T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区域
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距最近的仪征市生态红线区域“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为15km,因此,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一级管控区及二级管控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综上分析可知: 项目建设地点为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规划为工业用地,主要从事钢结构件生产,属于金属结构制造(C3311),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 项目所在地供水、供电、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齐备,废水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域基础设施、环保设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项目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环保规划要求。 本项目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无工业废水排放。 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一级管控区及二级管控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项目北侧及东侧为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用地;南侧为江苏一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西侧为扬州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 综上,项目选址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与周围环境、区域用地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等均相容,选址可行、环境合理。 3********9">工程分析3.1项目概况3.1.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钢结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3311金属构件制造; 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建成时间为2016年7月); 建设地点: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扬安路100号;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为1.25亿元,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 职工人数:定员72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仅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 占地面积:34500m2,建筑面积为31700m2 3.1.2项目规模、产品方案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年产钢结构件12000吨、年喷涂钢结构件12000吨。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见表3.1-1。项目总占地面积34500m2,总建筑面积31700m2,包含2座生产车间及1座附属办公楼。项目建设内容见表3.1-2,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3.1-,3。 表3.1-1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表3.1-2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3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表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34500m2,总建筑面积31700m2,包含2座生产车间及1座附属办公楼,其中北厂房建筑面积为10700m2,南厂房建筑面积为20000m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00m2。 厂区形状为东西向矩形,从北至南为北厂房、办公楼、室外堆场、南厂房,北厂房厂房东南部设置喷漆区,喷漆区西南角设置油漆库。厂区大门位于西侧扬安路及北侧园区道路上。项目平面布置见图3.1-1。 3.1.4厂界周围状况项目北侧及东侧为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用地,南侧为江苏一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西侧为扬州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50m处的路东村赵庄组。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环境概况图见图3.1-2。 3.1.5公用工程3.1.5.1给水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2652mP3P/a,主要用于职工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等。水源来自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自来水管网。 3.1.5.2排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向阳河。 3.1.5.3供电项目年用电量162万kWh/a,来自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电网。 3.1.5.4压缩空气项目配置4台空压机,每台供气能力为1.5mP3P/min。 3.1.5.5物料的贮存和运输项目原料及产品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项目油漆、稀释剂等均贮存于油漆库,贮存周期为1周。油漆库面积为12mP2P,油漆库油漆等贮存情况见表3.1-4。 表3.1-34 项目油漆存贮情况表
项目机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3.2-1。 工艺流程简述: ①下料:将外购的钢材按要求通过多功能数控切割机直接开料,得到符合尺寸要求的材料。此工序产生切割烟气(G1-1)、金属边角料(SR1-1R)、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及废乳化液(SR1-2R)、噪声。 ②焊接打磨:将经过机加工的各个部件进行焊接,将焊接过的部位进行打磨。焊接方式有埋弧焊、COR2R气体保护焊。此工序产生焊接烟尘(G1-2)及噪声。 ③抛丸除锈:采用专门的抛丸机对物件表面进行除锈作业。此工序产生抛丸粉尘(G1-3)。 ④喷漆:进入喷漆工序。 ⑤喷漆完成的产品出厂安装。 3.2.1.2喷漆喷漆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3.2-2。 工艺流程简述: 1.调漆 将外购的底漆及稀释剂或面漆、稀释剂、色粉按比例进行调和。调漆在喷漆区中进行,即调即用。此工序G2-1(调漆废气)产生。 2.喷底漆或面漆 底漆或面漆调制完成后,采用手动喷涂方式。喷漆在常温下进行,喷漆时油漆的利用率约为70%。项目设置有二把喷枪,喷枪型号为岩田W-77,涂料喷出量255ml/min(最大),一把喷枪用于喷漆,另外一把喷枪作为备用。 喷涂区为全封闭式,面积约8500平方米,高度为8米,采用密闭负压操作。可喷涂的构件尺寸为2~15m,漆膜厚度为80μm,连续喷漆时间每天约5h,全年连续喷漆时间1500h。 喷漆工序有G2-2、G2-4(喷漆废气)产生。 3.干燥 喷漆完成后的工件在喷漆区内自然风干(一般2~3小时)。该工序有G2-3、G2-5(干燥废气)产生。 干燥后即可得到产品。 3.2.1.3喷枪清洗在每天喷漆完成后,喷枪需清洗,清洗采用稀释剂,洗枪在喷漆区内进行。清洗后的稀释剂收集回用于调漆。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与喷漆废气一并计算。 项目喷漆区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上述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工业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由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S2-1)、废滤材(S2-2)。 3.2.2资源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2-3。 表3.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情况表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和危险性见表3.2-4。 表3.2-4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表
3.2.4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2-5。 表3.2-5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
根据经验数据,喷漆时油漆成膜物质约70%附着在工件上,30%进入漆雾。喷漆工段物料平衡图见图3.3-1,喷漆物料平衡表见表3.3-1。 二甲苯物料平衡图见图3.3-2,乙酸丁酯物料平衡图见图3.3-3,乙酸乙酯物料平衡图见图3.3-4,VOCS物料平衡图见图3.3-5。 因基材的重量在喷漆工段前后无变化,因此不纳入本平衡计算。 表3.3-1 喷漆物料平衡表
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 1、生活用水 项目定员72人,生活用水按每人每天100L计,年工作300日,则生活用水量为2160mP3P/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为1836mP3P/a。 2、绿化用水 根据《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苏建城[苏建城〔2012〕632号),绿化用水按照平均1.3L/(mP2P?天)、全年浇水以100天计。本项目绿化面积3785mP2P,用水量为492mP3P/a。 全厂水平衡见图3.3-6。 3.3.3污染源强及污染物排放量分析3.3.3.1大气污染物一、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抛丸粉尘G1-3,喷漆工序产生的调漆废气G2-1及喷漆废气G2-2、G2-4和干燥废气G2-3、G2-5。 1、本项目两台抛丸机均自带滤筒除尘,抛丸粉尘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7%。除尘后的抛丸粉尘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分别由15m高1#、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委托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测定本项目抛丸粉尘大气污染源排放浓度,监测点分别位于1#抛丸机废气排放口和2#抛丸机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为烟尘(颗粒物),于11月2日和11月3日监测2个生产周期,每个周期测3次,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达75%。监测统计情况详见下表: 表3.3-2 抛丸粉尘大气污染源监测统计结果
依据表3.3-2的污染源监测结果,并综合考虑生产规模及其浮动范围,核算抛丸粉尘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见表3.3-3。 2、喷漆区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喷漆工序产生的调漆废气G2-1及喷漆废气G2-2、G2-4和干燥废气G2-3、G2-5收集后一并经“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工业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处理,该处理系统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达98%以上、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达90%以上,经治理后的喷漆废气等由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及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的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烘干工艺、乙酸丁酯及乙酸乙酯排放速率达到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确定的标准。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3.3-3。 二、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烟气G1-1、焊接烟尘G1-2、未被收集的油漆溶剂挥发有机废气。 1、北厂房 切割烟气按照钢材切割用量的0.02%计算,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捕集率为90%,处理效率取90%,则切割烟气(以颗粒物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456t/a; 埋弧焊工序使用无铅焊丝及焊剂约55t,焊接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的主要成分为铁、锰氧化物,粉尘粒径约为0.10-1.25um,产生量约为0.3g/kg焊条,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17t/a,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捕集率为90%,处理效率取90%,则焊接烟尘(以颗粒物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t/a; 油漆溶剂未捕集的废气量为:颗粒物0.04t/a、乙酸丁酯0.038t/a、乙酸乙酯0.038t/a、二甲苯0.019t/a、VOCS0.191t/a(VOCS包含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及其他所有溶剂)。 2、南厂房 二氧化碳保护焊工序使用无铅焊丝约155t,焊接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的主要成分为铁、锰氧化物,粉尘粒径约为0.10-1.25um,产生量约为8g/kg焊条,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1.240t/a,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捕集率为90%,处理效率取90%,则焊接烟尘(以颗粒物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236t/a。 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委托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11月2日~11月3日在南厂房外四周设置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源监控点,监控浓度值详见下表3.3-4。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3.3-4。 表3.3-3 项目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注:VOCS包含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及其他所有溶剂。 表3.3-4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源强
注:VOCRSR包含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及其他所有溶剂。 3.3.3.2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36mP3P/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总磷的浓度分别为300mg/L、200mg/L、25mg/L、4mg/L,污染物COD、SS、氨氮、总磷的产生量分别为0.551t/a、0.367t/a、0.046t/a、0.007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向阳河。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3-5。 表3.3-5 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评价。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3.3-6。 表3.3-6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
上表中“二(一)(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二(一)(4)”表示: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二(一)(6)”表示: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各类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详见表3.3-7。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列出建议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指标。 表3.3-7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3.3.3.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钻床、车床、空压机、风机等。主要高噪声设备见表3.3-8。 表3.3-8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表
本项目在厂界四周设置了4个噪声源监测点位,正常生产期间,委托南京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11月2日昼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52.6dB(A)~53.8dB(A),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 3.3.3.5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源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不正常排放状况主要是: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对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下降到“零”。非正常排放历时不超过20min。项目非正常排放时,具体排放源强见表3.3-9。 表3.3-9 项目非正常排放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3.3-10。 表3.3-10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t/a)
注:*废水排放量指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 4.1.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大仪镇位于仪征市北部,地处苏皖两省四县市的交界处。东与扬州市邗江区扬寿镇、公道镇接壤,南与本市陈集镇、刘集镇毗邻,西连安徽天长市秦栏镇,北接高邮市天山乡、送桥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9o24’49″,北纬32o32’19″。镇域总面积为108.60平方公里。 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位于大仪镇东南部,南以扬天公路为界,北至通路东村委的村道,西抵扬州市庆源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西围墙,东至邗江区区界。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第二工业集中区扬安路100号,项目北侧及东侧为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用地,南侧为江苏一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西侧为扬州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见图4.1-1。 4.1.2地形、地貌仪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分为平原、丘陵、冈地三个地貌区。沿山河以南为平原,约占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习惯称圩区,地面高程 3~10 米;沿山河以北为丘陵和冈地,习惯称丘陵山区,地面高程15~70米。丘陵山区地形复杂,起伏连绵,冈冲交错,山丘参差,约占总面积的五分之四。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处华北地区苏北褶皱区,地震强度弱,频率低,为7度设防地区,起伏不大,地面标高一般在20—35米(黄海高程系);河流较少,仅有少量沟塘散布其间。土质主要为粘土、亚粘土,地耐力为8—12吨/平方米。地下水埋深4米左右。 根据相关的地质勘察资料显示,区域内地基土主要为中、下更新纪的下蜀组(Q2-3)亚粘土,呈黄褐色和黄棕色,厚度19.4~32.7米不等,土中含铁锰结核和钙质结核。土的状态呈可塑—硬塑,属可—低压缩性土,土的工程性质良好。由东南向西北有深层灰色可塑亚粘土分布,层面埋深约11~14米,最深21米,最大厚18米。含分解有机质,云母呈层状,一般属中压缩性土,工程性质稍次。同时区域内还分布着拗沟型全新纪(Q4)亚粘土,呈黄褐色、浅灰色,可塑—软塑;个别地段出现淤泥质土,分布不均,厚度2~15.4米不等,工程性质变化较大,下部与下蜀组(Q2-3)粘土相接。下蜀组(Q2-3)下部为雨花组(N2~Q1)砂砾石层,厚度4.7~8.7米,颗粘以石英为主,磨园度好,分选性差,呈中密——密实状态,工程性质良好。 4.1.3气候、气象特征大仪镇镜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四季分明,全年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全年平均气温为15.1℃,年降水量为1014毫米,年平均日照位6小时左右,全年无霜期为224天。 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4.1-1。 表4.1-1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1.4水文仪征境内的河流分属长江和淮河两大水系,北部属淮河水系,南部属长江水系,仪征市河道南北向的有潘家河、烟灯河、胥浦河、石桥河等,均汇入长江。 长江仪征段西起小河口,东至军桥闸,长27.6km,有仪征水道(小河口—世业洲洲头)和世业洲岔道。仪征段江面宽阔,江岸平直,岸线稳定。 仪征长江段每天两次涨潮落潮,涨潮历时3h多,落潮历时9h多,1953-1987年平均高水位(基面为废黄河高程)5.97m,平均低水位0.37m,最高水位7.197m(1954年8月17日),最低水位-0.36m(1956年11月9日)。据大通水文站测量,年径流量9500亿mP3P,平均流量28800mP3P/s,流速在0.4-1.0m/s左右。最大洪峰流量92600mP3P/s,最小流量4620mP3P/s。 向阳河:Ⅳ类水体,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用水。河流为东西走向,最后通过分散状的小沟小渠与路北水库相连。 杨寿河: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水。河流南北走向,河宽20米,最终与风岭水库相连。 项目区域水系图见图4.1-2。 4.1.5地下水根据张俊、王晓鸣编著的《初探仪征地区地下水资源》,仪征地区地下水文地质状况如下: 仪征市地下水从上至下包括堆积阶地孔隙水、长江河漫滩孔隙潜水层、玄武岩孔洞裂隙水、基岩断层裂隙水等。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仪征市地下水可划分为两个区,以青山-胥浦为界,北部为有压水区,南部为无压水区。 4.1.6生态环境********3">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包括人工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两大部分。人工生态系统主要是农业生态系统,农业栽培植被面积最大,主要种植作物有小麦、水稻、油菜、棉花、大麦等;水产养殖生态系统约占本区域耕地面积的1/8余,主要养殖鱼类、虾类以及珍珠蚌等。 自然植被类型主要有沿江滩地,芦苇、荻群落以及低山丘陵的森林植被等。其中的山地森林植被类型主要包括针叶林、落地阔叶林、常绿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竹林、灌丛等,以落叶阔叶林分布面积最大,生长最旺盛。 沼泽植被类型主要分布在长江边滩的低洼湿地,由芦苇群落、荻群落、草群落组成,优势种有草、芦苇、芦竹、荻和垂穗草等。其中草群落是江滩的地带性背景群落,分布于江滩的各个地段,芦苇群落是长江沿岸的主要群落类型,荻群落分布面积也较大,对水位的适应性较强。上述三种群落在整个江滩上分段分片镶嵌分布,构成了沿江的草丛植被群落,对长江的防洪固堤、净化水质、为野生鸟类及水生生物鱼类等提供栖息产卵繁殖场所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沿江开发,码头、港口的建设以及人工围垦养殖等,本区域的湿地植被已出现明显的退化趋势,野生动植物多样性有下降趋势。 水生植被类型是非地带性植被类型,在本区域内分布比较零散,繁育不良,但分布范围较广。主要是由挺水植物群落、浮叶植物群落、飘浮植物群落和沉水植物群落组成,如有芦苇、荻、水鳖、菱、藻类等,分布在沿江的河道、鱼塘内。水生植被对完善水生生态系统结构、改善水环境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地区长江段有经济鱼类50多种,总鱼类组成有120多种,渔业资源丰富,具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该江段属国家保护动物有6种,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动物有白鳍豚、中华鲟、白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的种类有江豚、胭脂鱼和花鳗鲡。 4.2社会环境概况4.2.1社会发展概况仪征行政隶属江苏省扬州市,位于江苏省中西部119°02’-119°22’,北纬32°14’-32°36’之间,地处长江三角洲的顶端,是宁、镇、扬“银三角”地区的几何中心,西接南京,东连扬州,南濒长江,与镇江隔江相望,北部与安徽省天长市接壤,总面积901平方公里,全国重要的化纤工业基地。仪征市辖9个镇2个办事处,分别是真州镇、青山镇、新集镇、新城镇、马集镇、刘集镇、陈集镇、大仪镇、月塘镇、十二圩办事处、铜山办事处。 大仪镇辖18个村、3个社区,总人口46586人,总面积108.63平方千米。 4.2.2经济发展概况2015年,仪征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01.9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29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70.78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208.90亿元,增长11.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8947元,比上年增加6314元,增长7.6%。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4.5:55.0:40.5调整为4.5:53.9:41.6。经济活力持续增强。 农业生产总体稳定。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1.97万亩,比上年下降0.9%;油料种植面积5.98万亩,下降5.2%;蔬菜种植面积9.98万亩,增长2.2%。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1.3万亩。 林牧渔业保持平稳。全年新增造林7400亩,其中成片造林6900亩。肉类总产量21409吨,下降2.0%;牛奶总产量422吨,下降20.4%;禽蛋总产量15200吨,增长0.6%;水产品总产量7623吨,增长11.1%。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353省道建成通车,新改建农村公路89.5公里,改造危桥7座,实施县道大中修15公里。推进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河塘疏浚、编外水库除险加固、月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农民集中区建设,新增进区建房农户1580户,农民集中居住率达25.5%。 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508.03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市辖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969.09亿元,增长12.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64.3%,比上年增加3.2个百分点。全市三大主导产业合计实现产值1155.95亿元,增长8.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76.7%,比上年增加0.4百分点。其中:石油化工产业实现产值526.74亿元,下降2.9%;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实现产值542.09亿元,增长28.2%;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实现产值87.12亿元,下降14.2%。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全年获批国家火炬计划3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2项、重点研发计划3项、国际合作计划1项、易购奖补计划1项,扬州市重点研发计划1项,争取项目资金2205万元。全年各类专利申请2995件,其中发明专利694件;专利授权163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7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3个,建成省、扬州市级研发机构20家。推进校企合作交流,邀请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江苏省农科院等30多所高校院所来我市发布相关领域科技成果,百名专家应邀参加,深入企业开展现场交流和项目签约,全年共签署产学研正式合作项目60项。 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实验幼儿园、仪化三小、龙河小学基本建成,三中、育才小学新校区投入使用,月塘中学、刘集中心校新建项目有序推进。省优质幼儿园比例75.0%,省现代化小学比例51.6%,省现代化初中比例66.7%,省三星级以上高中比例80%。全市各类学校88所,招生16459人,在校生59302人。 4.3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4.3.1评价区废气污染源调查与评价4.3.1.1评价区域大气污染源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三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可只调查本项目污染源排污概况。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评价范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因此本评价补充调查大气评价范围主要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情况。 评价区域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见表4.3-1。 表4.3-1 评价区域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t/a)
4.3.1.2区域大气污染源评价 (1)评价方法 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及污染负荷比法进行评价。 废气中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PRiR计算公式为: PRiR= QRi R/CRioR×10P-9 式中:PRiR—污染物的等标负荷; CRioR—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P3P; QRiR—污染物的介质绝对排放量,t/a。 污染源(企业)等标污染负荷PRnR: (I=1,2,3,……,j) 区域等标污染负荷P: (n=1,2.3, ……,k) 某污染物在污染源或评价区中的污染负荷比KRi KRiR=(PRiR/PRnR)×100% 某污染源在区域中的污染负荷比KRn KRnR=(PRnR/P)×100% (2)评价因子 根据评价区域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选择SOR2R、烟(粉)尘作为评价因子。 (3)评价标准 其评价标准参考《环境统计手册》表10-2中标准,见表4.3-2。 表4.3-2 废气中主要有害物质的评价标准
4.3.1.3区域大气污染源评价结果 区域大气污染源评价结果见表4.3-3。 表4.3-3 区域大气污染源评价结果(×10P-9P)
由表4.3-3可知,评价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州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州庆源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及江苏扬安国全钢结构有限公司,这三家污染负荷比为98.78%,主要废气污染物依次为:NORxR、烟(粉)尘、SOR2R。 4.3.2评价区废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根据现状调查,评价区域内的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的主要为企业职工生活以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企业职工生活接管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区域污水管网目前未铺设建成,区域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4.3.3固体废物调查目前,评价区域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玻璃边角料、毛绒布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源是各相关企业,大部分可出售给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位于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环保产业园内,主体工程包括2台日处理能力为50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2台最大连续蒸发量为43.4t/h余热锅炉,2台装机容量为9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36.5万吨,年发电1.2862×10P8PkWh,项目的特许权经营期为28年。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固定收集点,露天堆放。 4.4********7">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4.1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4.4.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 (1)监测因子:SOR2R、NOR2R、PMR10R、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及监测期间的气象要素。 (2)监测时间和频次:采样7天,其中PMR10R日均浓度,每天至少采样20个小时;SOR2R、NOR2R、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每天采样4次,监测时段为02、08、14、20时,每次采样不少于45分钟。 (3)监测布点: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相关要求,布设2个大气监测点位。具体监测点位见表4.4-1及图4.4-1。 表4.4-1 大气环境监测点布设表
(4)监测方法:按国家环保局出版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有关规定进行。见表4.4-2。 表4.4-2 监测方法
2、数据来源 本次环评大气现状监测数据来自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 3、现状监测结果 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见表4.4-3。 表4.4-3 各监测因子大气监测结果汇总
说明:L为未检出,L前数字为检出限,未检出的按检出限的一半进行计算。 4.4.1.2现状质量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R2R、NOR2R、PMR10R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甲苯监测浓度满足推算标准;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4.4.2地表水环境监测与评价4.4.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因子 pH、COD、BODR5R、SS、NHR3R–N、TP、石油类及有关水文数据。 2、监测时间与频率 采样3天,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3、监测布点 据项目评价区内水文特征及污水厂排污口位置、雨水排污口等因素,在向阳河设4个监测断面,详见表4.4-4及图4.1-2。 表4.4-4 水质监测断面布设
4、监测和分析方法 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分析方法见表4.4-5。 表4.4-5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5、数据来源 本次环评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来自仪征市环境监测站。W1至W3监测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2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W4监测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及24日,每天一次。 6、监测结果 本项目水质监测结果间表4.4-6。 表4.4-6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mg/L,pH无量纲)
说明:L为未检出,L前数字为检出限,未检出的按检出限的一半进行计算。 4.4.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标准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评价,计算污染指数。 2、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当被评价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该项水质使用功能的要求。 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浓度越高危害越大的评价因子采用下式: Sij=CijR/C0i 对于浓度限于一定范围内的评价因子,如pH值,其污染指数按下式计算: SPHj=(7.0-pHRj)/(7.0-pHRsd) (pHRj≤7.0) SPHj=(pHRj-7.0)/(pHRsu-7.0) (pHRj>7.0) 式中:Sij—单项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 CRijR—污染物i在监测点j的浓度,mg/L; CR0iR—污染物i的标准值,mg/L; SRPHjR—单项水质参数pH在j点的标准指数; pHRsdR—地表水质量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RsuR—地表水质量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2、评价结果 水质现状评价结果见表4.4-7。 表4.4-7 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单项指数(PRiR)表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向阳河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4.4.3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4.3.1噪声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在厂界共布设6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位布设图见图3.3-1。 2、监测时间和频率 本次环评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来自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至2015年3月23日,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 3、监测结果 本次监测结果列于表4.4-8。 表4.4-8 厂界声环境监测结果(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无超标现象。 4.4.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4.4.1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时间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以及周围水文水系情况,共设1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位见图4.4-1及表4.4-9。 表4.4-9 地下水监测断面及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及频次:2015年5月30日,取样一次。 监测单位:仪征市环境监测站。 监测方法:见表4.4-10。 表4.4-10 地下水监测方法
监测结果见表4.4-11。 表4.4-11 地下水监测结果统计(mg/L,pH无量纲)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4.4.5现状评价小结(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R2R、NOR2R、PMR10R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甲苯监测浓度满足推算标准;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区域内向阳河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无超标现象。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7月建成,施工期环境影响基本消除,本次重新报批环评,不对其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5.2.1.1基本气象参数①气温 年平均气温14.7℃,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1.8℃;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27.2℃。 ②降水量 年平均降水量1082.7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春夏秋三季。夏季降水量最大,超过年总降水量的45%。 ③地面风场特征 年平均风速3.5m/s,常年主导风向为E、ENE;冬季主导风向为NE、ENE;夏季主导风向为ESE,年、四季风玫瑰图见图5.2-1。基本气象要素统计结果见表5.2-1。 表5.2-1 基本气象要素统计结果
1、正常情况下污染源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影响程度进行估算,具体正常情况下大气污染源强点源调查参数见表5.2-2,面源源强调查参数见表5.2-3。 表5.2-2 正常工况下废气点源源强调查参数
表5.2-3 废气面源源强调查参数
2、非正常情况下污染源强 项目非正常排放(开停车、检修、局部装置故障等)时,所有污染物的去除效率降低为0。 非正常工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5.2-4。 表5.2-4 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参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清单选择估算模式进行预测。 大气影响预测因子为:颗粒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VOCS。 主要预测内容如下: a.下风向污染物预测浓度及占标率; b.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及距源距离; c.敏感目标处预测叠加值及占标率。 5.2.1.4正常工况下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根据估算模式预测可知,正常工况下,1#、2#、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布情况见表5.2-5-表5.2-7。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可知,正常工况下,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布情况见表5.2-8。 表5.2-5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表5.2-6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表5.2-7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表5.2-8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继表5.2-8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通过预测可知,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有组织排放点源和无组织排放面源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空气功能。 5.2.1.5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影响预测分析根据估算模式预测可知,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布情况见表5.2-9及表5.2-10。 表5.2-9 非正常情况下有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表5.2-10 非正常情况下有组织大气污染物小时浓度随距离分布情况
由表5.2-9及表5.2-10可知,当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各污染物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其环境质量标准,且占标率不超过10%。但建设单位仍需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排放发生的几率。本环评拟从下面几个方面建议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①注意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不发生非正常排放,或使影响最小, ②应设有备用电源和备用处理设备和零件,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及时更换使废气全部做到达标排放。 ③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做好值班记录,实行岗位责任制。 5.2.1.6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正常工况下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结合环境现状质量调查,选取西南1000m处作为环境敏感目标的预测点,叠加环境现状本底值,根据估算模式预测,正常工况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影响预测见表5.2-11。 表5.2-11 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从上表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贡献值相对较小,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污染物影响预测值可满足推算标准。因此,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 (2) 非正常工况下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非正常工况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情况见表5.2-12。 表5.2-12 非正常排放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从上表可知,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的预测值均可满足推算标准。但是,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有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排放发生的几率。 5.2.1.7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5.2-13。 表5.2-13 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经预测,本项目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不会造成厂界外浓度超标,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2.1.8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RmR—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 QRcR—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 A、B、C、D取值见表5.2-14。 表5.2-1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上表标注的为本项目选取的参数。 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等参数见表5.2-15。 表5.2-15 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源强和卫生防护距离
依据上表计算结果以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7.3“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极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极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极差为200m”、7.5“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RCR/CRmR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RCR/CRmR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规定,计算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拟以厂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5.2.1.9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正常工况下,本项目面源各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当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各污染物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其环境质量标准,且占标率不超过10%。但建设单位仍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加强管理,以保证废气处理装置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事故排放的发生,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4)在正常排放及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 (5)采用推荐模式计算,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在下风向无超标点,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6)本项目拟以厂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 5.2.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生活污水1836mP3P/a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向阳河。 项目废水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引用《仪征市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结论: 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的COD对向阳河水质影响不大,COD、氨氮和TP的最大增加值分别为1.45mg/L、0.15mg/L和0.014mg/L。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河道后,会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污水厂出水水质较好,进入水体经稀释和扩散后,对向阳河水质影响较小,因此,污水厂尾水的排放不会改变向阳河的水质功能。 5.2.3环境噪声影响评价5.2.3.1主要噪声源与噪声测点距离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噪声设备对北厂界影响较大,因此本报告选取北厂界进行噪声影响预测。项目主要噪声源与噪声测点距离见表5.2-16。 表5.2-16 项目主要噪声源与噪声测点距离(m)
①室外声源 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声压级: LR1R=LR2R-20lg(r/rR0R)-△L 式中:LR1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压级; LR2R—参考位置rR0R处的声压级; rR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R0R—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 如果已知声源的声功率Lw,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 LR2R=LRwR-20Lgr-8 由各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A声级LRAR。 ②室内声源 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R3R=LRwR+10Lg(Q/4πrR1RP2P+4/R) 式中:LR3R—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的声压级; rR1R—室内声源与靠近围护处的距离,m; R—房间常数; Q—方向性因子。 叠加公式: 式中: LRP总R----各点声源叠加后总声级,dB(A); LRp1R、LRp2 R……LRpnR----第一、二……第n个声源到P点的声压级,dB(A)。 5.2.3.3预测过程的简化由于声屏障和遮挡物衰减的计算比较复杂,为减少预测工作量,本报告做如下简化,先仅考虑几何发散衰减,其次对位于室内的声源计算组合墙的隔声量,最终得出主要噪声源及其设计降噪量,再预测出各高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 5.2.3.4声环境影响预测步骤a)建立坐标系,确定各声源坐标和预测点坐标,并根据声源性质以及预测点与声源之间的距离等情况,把声源简化成点声源,或线声源,或面声源。 b)根据已获得的声源源强的数据和各声源到预测点的声波传播条件资料,计算出噪声从各声源传播到预测点的声衰减量,由此计算出各声源单独作用在预测点时产生的A 声级(LRAiR)。 5.2.3.5预测结果与评价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和估算的设备噪声源声级,预测项目未采取降噪措施时对厂界的影响。 项目噪声源对各监测点贡献值预测见表5.2-17。 表5.2-17 未采取降噪措施噪声源对各厂界贡献值(dB(A))
由表5.2-17可知,未采取降噪措施,项目对厂界的贡献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建设单位对以上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特点采取降噪措施后,噪声源对各监测点贡献值预测见表5.2-18。 表5.2-18 治理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dB(A))
项目各预测点噪声叠加预测结果见表5.2-19。 表5.2-19 各预测点噪声叠加预测结果(dB(A))
注:声环境现状值取S5及S6测点四个监测值中最大值。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北厂界的贡献值为49.3dB(A),项目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值后昼间、夜间的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6.0dB(A)、50.3dB(A),因此,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值较小。 5.2.3.6对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对北厂界的贡献值为49.3dB(A),项目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值后昼间、夜间的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6.0dB(A)、50.3dB(A),昼间、夜间的噪声预测值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0dB(A)、0.3dB(A)。距离北厂界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为北侧150m处的路东村赵庄组,因此,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较小,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2.3.7噪声防护距离根据《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表1中机械类标准件厂,项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m的噪声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见图3.1-2。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5.2.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联接地面污染物与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性质。一般说来,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 (1)污染途径 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所经过路径称为地下水污染途径,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根据项目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危废暂存库、油漆仓库泄漏并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2)影响分析 ①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若废水、废液或者物料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很小。 ②对深层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判断深层地下水是否会受到污染影响,通常分析深层地下水含水组上覆地层的防污性能和有无与浅层地下水的水利联系。区内为分布比较稳定且厚度较大的隔水层,所以垂直渗入补给条件较差,与浅层地下水水力联系不密切。因此,深层地下水不会受到项目下渗污水的污染影响。 (3)预防措施 项目危废暂存库、油漆仓库的各构筑物地面等均应进行防渗处理。暂存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P-7P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P-10P厘米/秒。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物料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2.5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项目固废利用处置方式见表5.2-20。 表5.2-20 项目固废处置利用表
项目固废处置方案: 危险固废: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机油、废乳化液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含油废抹布手套列入危废豁免清单,全过程可不按危废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收尘予以外售。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建设单位应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散失,并采用有效处置的方案和技术,首先从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着眼,“化废为宝”,既回收一部分资源,又减轻处置负荷,对目前还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有效处置。 因此,厂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利用、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本次环评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对项目在规划、建设期间及建设后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环境因子进行分析确认,预测可能发生的危害社会稳定的环境事件,从环保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降低和消除措施。 6.1项目所在地社会环境现状本项目北侧及东侧为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用地,南侧为江苏一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西侧为扬州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50m处的路东村赵庄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6.2社会稳定性分析6.2.1项目建设对社会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力促进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经济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本项目将产生的主要社会环境影响见下表。 表6.2-1 项目社会环境影响分析表
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涉众经济案件、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着力夯实维稳基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敏感性事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问题产生之初,其表现多是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数量零星,也比较缓和。但随着事态发展,也有可能朝着反复上访、超级信访、集体上访、进京上访等严重恶性社会稳定问题的发展,特殊情况下甚至发展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蓄意破坏、群体性罢工、械斗、暴乱等群体性事件。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的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之一,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整体性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打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毁坏公司财产、影响社会稳定等。 6.2.3评估内容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项目运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含事故)污染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影响、职工权益等。 6.2.4本项目影响社会稳定的影响因素分析本项目已经建成,不存在新征土地及拆迁补偿等问题。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本次环评确定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大气环境(含事故)污染影响、水环境(含事故)污染影响、职工权益损害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大气环境(含事故)污染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VOCS,根据5.2章节预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在正常情况下,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废气出现非正常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显著增大,间接损害相关人群的健康,建设单位仍需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非正常排放发生的几率。 水环境(含事故)污染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在发生风险事故情况下,若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意外进入排入附近河流,则会造成河内水生生物死亡、水质下降,进而影响周边相关人群的利益,在未妥善解决赔偿的情况下,引起信访事件发生。 职工权益损害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工程环境污染的累积影响对职工健康造成影响,在未解决或未改善的情况下,引起信访事件发生。易受影响具体岗位及公众情况应根据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予以判定。 6.3社会稳定风险防范、降低和消除措施6.3.1企业应落实的防范措施及责任(1)强化生产运行管理,生产全过程监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事故防范措施; (2)应严格禁止消防废水对外排放; (3)严格按操作规程处理项目废气,及时更换尾气吸收系统中的活性炭过滤棉等,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的事故应急措施,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及延续排放时间。 (5)项目污染防治装置若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待装置修复后方可投入生产。 (6)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控措施,保障职工健康,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7)积极落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及时取得利益受损人的谅解,并给予立即受损人合理赔偿。 6.3.2管理部门应落实的防范措施及责任⑴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群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倾听群众声音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⑵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项目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新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对策; ⑶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建立维稳首问负责制。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解决引导社会稳定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⑷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明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对各责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考核。 ⑸坚持走访调研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群众反映变为走访,深入工程现场、社区,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 ⑹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拌饭,发现群众性事件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⑺信访部门、集中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要加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实事求是和“谁损害、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协调利益受损群众和建设单位及时达成谅解和赔偿意向,切实解决好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力争把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高度重视、切实力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6.4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小结综上,本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主要为项目运营过程的大气环境(含事故)污染影响、水环境(含事故)污染影响、职工权益损害等;在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妥善解决受损人的合理利益诉求的清康下,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较小。 7环境风险分析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件的精神,落实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风险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编制环境风险评价章节。 7.1风险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评价的重点:本项目喷漆工序所使用的原材料部分易燃并具有一定毒性的物料。在突发性的事故状态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一旦释放出来,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使得企业在生产争产运转的基础上,确保厂界外的环境质量,确保职工及周边影响区内人群生物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环境风险评价利用安全评价数据把事故引起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工作重点。 7.2风险评价标准7.2.1大气环境风险评价标准大气环境风险评价标准见表7.2-1。 表7.2-1 大气环境风险标准
注*: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序号。 7.2.2危险性物质临界量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标准见表7.2-2。 表7.2-2 全厂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对照附录A.1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具体判定依据详见表7.3-1,主要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及毒理毒性见表7.3-2,识别结果见表7.3-3。 表7.3-1 物质危险性标准
备注:(1)有毒物质判定标准序号为1、2的物质,属于剧毒物质;符合有毒物质判定标准序号3的属于一般毒物。(2)凡表中易燃物质和爆炸性物质标准的物质,均视为火灾、爆炸危险物质。 项目涉及危险物质危险性判定结果见表7.3-2。 表7.3-2 物质危险性判定表
说明:爆炸危险度H计算为: H= (R-L)/L 式中: H—危险度 R—燃烧(爆炸)上限 L—燃烧(爆炸)下限 危险度H值越大,表示其危险性越大。 根据本项目物质的性质,对照表7.3-1物质危险性标准,本项目物质识别结果如下: 有毒物质:无; 易燃液体:油漆中的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丁酮、丙酮、二甲苯等溶剂; 易爆物质:油漆中的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丁酮、丙酮、二甲苯等溶剂; 对照风险导则附录A.1中的危险物名称及临界量情况,根据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临界量情况,筛选出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因子为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丁酮、丙酮、二甲苯等溶剂。 7.3.2生产或储运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1)功能单元确定 综合考虑各生产装置、设施及环保处理设施的功能、平面布置划分本项目功能单元,将全厂作为一个功能单元考虑。 (2)生产装置及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①喷漆过程中存在高噪声、振动,因缺乏维护管理可引发爆炸危险; ②机械设备操作不当发生危险事故; ③喷漆作业区的供、排风不正常,对喷漆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3)污染治理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主要风险有: ①废气处理系统在出现故障,未经处理的废气排入大气环境中; ②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腐蚀、失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车间废气浓度超标; ③厂内突然停电,废气处理系统停止工作,致使废气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排放; ④对废气治理措施疏于管理,未及时更换吸附介质,使废气治理措施处理效率降低造成废气浓度超标。 (4)储存单元潜在危险性识别 ①物料贮存过程因容器破裂,物料泄漏造成的大量废气对作业人员和环境污染事故。运输过程中会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路况差等发生泄漏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②物料贮存过程因容器破裂,物料泄漏造成池火事故,室内积累易燃易爆气体在明火或点火源作用下发生爆炸危险。 7.3.3次生/伴生污染项目所使用的油漆中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丁酮、丙酮、二甲苯等溶剂均为低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接触或侵入人体后,会发生生物化学变化,破坏生理机能,引起功能障碍和疾病,甚至导致死亡。 泄漏:采用类比法计算典型情况下有毒化学物质的泄漏量,同时泄漏出来的有毒物质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毒性危害。一旦发生有毒易挥发物质泄漏事故,伴随蒸气在空气中传输扩散及发生化学反应的过程,将会对有关区域作业人员、居民及其它人员构成威胁,会对各有关环境圈层造成污染。 次生危害:危险性物质多具有前在的危害,在贮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易发生泄漏,部分化学品在泄漏过程中遇水或热会有伴生和次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产生,或者引起链锁火灾爆炸,导致对环境的危害,伴生、次生危害具体见表7.3-3。 表7.3-3 伴生、次生危害一览表
空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要素是危险性物质向环境转移的最基本的途径,同时这三种要素之间又随时发生着物质和能量的传递,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空气和水体环境发生推流迁移、分散稀释和降解转化运动。本项目主要化学物料一般常温常压储存,若物质发生泄漏液体物质形成液池,通过质量蒸发进入空气,气体物质直接进入大气,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部分泄漏液体随消防液进入水体。 7.4重大危险源的判别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对本项目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判别方法如下: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R1R/QR1R+ qR2R/QR2R…… + qRnR/QRnR≥ 1 式中:qR1R、qR2R…qRnR—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R1R、QR2R…QRnR—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项目贮存单元涉及的危险物质最大使用量及临界量见表7.3-4。 表7.3-4 贮存单元最大存储量及临界量
根据前面识别出的重大危险物的生产场所及贮存场所的实际存在量及其临界量,计算得出本项目的∑qRnR/QRnR结果为0.000153〈1,因此,确定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7.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7.5.1评价等级根据前面重大危险源判别结果,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及涉及的主要化学品的危险性、贮存量分析,结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中表1(详见表7.5-1)评价工作级别的判别依据和方法,确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7.5-1 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
本次风险评价等级判定为二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次风险评价范围确定为以油漆库为中心,半径3km范围内。 风险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表见表7.5-2及图2.4-1。 表7.5-2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一览表
风险事故的特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火灾、爆炸、液(气)体化学品泄漏等几个方面,根据对同类行业的调研、生产过程中各个工序的分析,针对已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和风险类型,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 7.6.1最大可信事故分析及概率风险事故的特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火灾、爆炸、液(气)体化学品泄漏等几个方面,根据对同类企业的调研、生产过程中各个工序的分析,针对已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和风险类型,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 7.6.2事故原因分析项目涉及的化学物质大多为易燃、易爆物质,并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毒性危害。一旦发生易挥发物质泄漏事故,伴随蒸气在空气中传输扩散及发生化学反应的过程,将会对有关区域作业人员、居民及其它人员构成威胁,会对各有关环境圈层造成污染,还有可能进一步引发火灾及爆炸事故等。可能发生泄漏的原因分析如图7.6-1。 7.6.3最大可信事故概率根据统计资料,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概率见表7.6-1。 表7.6-1 事故频率Pa取值表(次/年)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定义,最大可信事故指: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由表7.6-1可知,本项目生产装置泄漏、贮存区泄漏等事故的发生概率均不为零,其中生产装置泄漏一定发生在其中有物料的状态下,即有工人在旁工作的情况下,工人可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其影响。 而贮存区发生泄漏,短时间内很难发觉,且贮存单元的物料量要远远大于生产时的使用量,因此贮存单元的泄漏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要远远大于生产单元。根据危险性识别可知,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存储区物料泄漏等事故的发生概率均不为零。当发生泄漏事故时,物料直接以气态进入大气,对环境影响较大。但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贮存单元的物料量要远远大于生产时的加工量,因此贮存单元发生火灾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要远远大于生产单元,一旦发生泄漏,最易产生危害。 因此确定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油漆库油漆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及大气环境影响事故。 7.6.5最大可信事故的源项分析(1)液体泄漏量计算 本项目油漆为桶装,油漆包装规格为25kg/桶。本项目考虑一桶原料侧翻,原料全部泄露,则泄露的溶剂量为12.5kg。 (2)泄漏物料蒸发量的计算 液体泄漏后立即扩散到地面,一直流到低洼处或人工边界,如防护堤、岸墙等,形成液池。液体泄漏出来不断蒸发,当液体蒸发速度等于泄漏速度时,液池中的液体将维持不变。如果泄漏的液体是低挥发性的,则从液池中蒸发量较少,不易形成气团,对场外人员危险性较小;如果泄漏的是挥发性液体,泄漏后液体蒸发量大,在液池上面会形成蒸气云,容易扩散到场外,对场外人员的危险性较大。 蒸发量的计算: 泄漏到地面的液体会发生质量蒸发。质量蒸发速度QR3R按下式计算: 式中:QR3R—质量蒸发速度,kg/s; a,n—大气稳定度系数,见表7.5-3; p—液体表面蒸气压,Pa; M—摩尔质量,kg/mol; R—气体常数;J/mol·k; TR0R—环境温度,k; u—风速,m/s; r—液池半径,m。 表7.6-2 液池蒸发模式参数
液池最大直径取决于泄漏点附近的地域构型、泄漏的连续性或瞬时性。有围堰时,以围堰最大等效半径为液池半径;无围堰时,设定液体瞬间扩散到最小厚度时,推算液池等效半径。 项目油漆储存于油漆仓库,油漆仓库面积为12mP2P(4*3m),围堰高度为100mm,则液池等效半径为2m。根据前述分析,溶剂中二甲苯危险性最大,本项目则合并以二甲苯进行计算。项目泄漏物料质量蒸发速率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7.6-3。 表7.6-3 液体质量蒸发速率计算参数
1、预测模式 项目采用多烟团模式,在事故后果评价中采用下列烟团公式: 式中: C(x,y,o)——下风向地面(x,y)坐标处的空气中污染物浓度,mg/mP3P; xo,yo,zo——烟团中心坐标; Q——事故期间烟团的排放量; σx,σy,σz——为x、y、z方向的扩散参数,m。常取σX=σy。 对于瞬时或短时间事故,可采用下述变天条件下多烟团模式: 式中: ——第i个烟团在时刻(即第w时段)在点(x,y,o)产生的地面浓度; Q’——烟团排放量(mg),为释放率,mg/s;为时段长度,s; ,,——烟团在w时段沿x、y和z方向的等效扩散参数(m),可由下式估算: 式中: (*) 和——第w时段结束时第i烟团质心的x和y坐标,由下述两式计算: 各个烟团对某个关心点t小时的浓度贡献,按下式计算: 式中n为需要跟踪的烟团数,可由下式确定: 式中,f为小于1的系数,可根据计算要求确定。 2、泄漏预测结果 本次评价主要选取静风(风速0.5m/s)、小风(风速1.5m/s)条件下预测二甲苯下风向地面浓度,并分析对下风向厂区及周边地区的影响。 预测结果见表7.7-1及表7.7-2、表7.7-3。 表7.7-1 各气象条件下不同距离处二甲苯最大浓度(mg/mP3P)
表7.7-2 油漆泄漏事故分析(风速0.5m/s)
表7.7-3 油漆泄漏事故分析(风速1.5m/s)
从表7.7-2及表7.7-3可知,当油漆发生泄漏事故时,有风、F稳定度条件下对下风向的浓度影响值最大为387.2115mg/mP3P,位于下风向11m处,未超过半致死浓度。 事故状态下,油漆库油漆的泄漏对项目下风向居民的正常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要做好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防泄露事故的发生。 7.7.2池火事故在工业生产及储运中,火灾比爆炸或有毒物质泄漏更经常发生。火灾是通过放出辐射热影响周围环境。火灾辐射热造成的损害可由接受辐射热能量的大小衡量,即单位表面积在接触时间内所吸收能量或单位面积受到辐射的功率大小来计算。如果辐射热的能量达到一定程度,可引起其它可燃物燃烧。一般而言,火的辐射热局限于近火源的区域内(约200米),对邻近地区影响不大。 由于在公司厂区内,储存区的易燃物质的危险性及数量远远大于生产装置区,因此该区域发生火灾的几率和危害远远大于其它地方。当大量的可燃性液体泄漏到地面后,将向四周流淌、扩展,由于受到围堰的阻挡,液体将在限定区域内得以积聚,形成一定厚度的液池。这时,若遇到火源,液池将被点燃,发生地面池火。池火一旦发生,除对处于池火中的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外,也会对周围的人员和设备造成损换损坏。在热辐射的作用下,受到伤害或破坏的目标可能是人、设备、设施、厂房、建筑物等。 7.7.2.1池火灾模型池火是一种常见的火灾形式,是可燃液体面上的自然燃烧。泄漏到地面上、堤坝内液体的火灾、敞开的容器内液体的燃烧等均称为池火。池火模型一般按圆形液面计算,所以其他形状的液池应换算为等面积的圆池。 一、燃烧速率 因二甲苯的沸点高于环境温度,本环评中采用以下公式进行单位面积燃烧速率计算: 式中: mRfR——液体单位表面积燃烧速度,kg/(mP2P·s); Hc——液体燃烧热;J/kg; CRpR——液体的比定压热容;J/(kg·K); TRbR——液体的沸点,K; TRaR——环境温度,K; HRVR——液体在常压沸点下的蒸发热(气化热),J/kg。 二、燃烧时间 池火持续时间按下式计算: 式中: t——池火持续时间,s; W——液池液体的总质量,kg; S——液池的面积,mP2P; mRfR——液体单位面积燃烧速率,kg/(mP2P·s); 三、确定火焰高度 Thomas给出的计算池火焰高度的经验公式在文献中被广泛使用。 为简化计算,仅考虑无风时的情况: 式中: L——火焰高度,m; D——液池直径,m; mRfR——液体单位面积燃烧速率,kg/(mP2P·s); ρROR——空气密度,kg/mP3P; g——重力加速度,9.8m/s; 四、火焰表面热通量的计算 假定能量由圆柱形火焰侧面和顶部向周围均匀辐射,则可以用下式计算火焰表面的热通量: 式中: E——池火表面的热通量, W; HRCR——液体燃烧热,J/kg; π——圆周率,3.14; f——热辐射系数,范围为0.13-0.35,保守值为0.35; mRfR——燃烧速率,kg/(mP2P·s); 其它符号同前。 五、目标接收到的热通量的计算 目标接收到的热通量I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I——目标接收到的热通量,w/mP2P; E——池火表面的热通量,w/mP2P; x——目标到池火中心的水平距离,m。 六、热辐射伤害概率模型 热辐射伤害常用概率模型描述。概率与伤害百分率的关系为 当PRrR=5时,伤害百分率为50%。 有衣服保护时(20%皮肤裸露)的死亡概率: PRr R= -37.23 + 2.56ln(tqP4/3P) 有衣服保护时(20%皮肤裸露)的二度烧伤概率: PRr R= -43.14 + 3.0188ln(tqP4/3P) 有衣服保护时(20%皮肤裸露)的一度烧伤概率: PRr R= -39.83 + 3.0188ln(tqP4/3P) 关于人暴露时间,对于池火,本评价取40s,此时间范围内,在较低热辐射能量下人可以逃生。 根据人体接收的热辐射通量和暴露时间,按上面的公式计算伤害概率,在确定的暴露时间下,根据上面的公式计算热辐射通量,根据热辐射通量和距离的关系算出距火源的距离,此距离即为相应的伤害距离。 分析过程中通常都按50%伤害率计算,例如按50%死亡率划定出死亡范围,该范围表明范围内、外死亡人数各占一半,也可以认为死亡范围内人员全部死亡,范围外无一人死亡,这样可以使问题简化。 对于财产损失,可以按引燃木材所需热通量计算。 Q=6730tP-4/5 P+ 25400 暴露时间一般取燃烧持续时间。 7.7.2.2预测结果本公司储存单元环境风险评价因子油漆桶发生泄漏并引发池火事故时,所选用的基本参数见表7.7-5(合并以二甲苯计算)。 表7.7-5 储存单元池火事故计算参数
按前面所确定的池火灾源项进行计算,池火火灾灾害评估结果见表7.7-6,后果危害图见图7.7-1。 表7.7-6 池火灾害损坏估算结果表
图7.7-1 池火危害后果预测图(米) 从上图可以看出:油漆库油漆桶发生池火事故时,在半径4.5m范围内有死亡的危险,在半径5.8m的范围内有二度烧伤伤危险,在半径9m的范围内有一度烧伤损害危险,财产损失半径为3.1m。 从厂图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分析,在发生池火事故时,主要是对距离该事故源点9m内的现场职工造成影响。 7.7.3蒸汽云爆炸事故泄漏物扩散到广阔的区域,形成弥漫相当大空间的云状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经过一段延滞时间后,可燃蒸气云被点燃,由于存在某些特殊原因和条件,火焰加速传播,产生危险的爆炸冲击波超压,发生蒸气云爆炸。 蒸气云爆炸通常采用传统的TNT当量系数法计算,将事故性爆炸产生的爆炸能量同一定当量的TNT联系起来。在TNT当量系数法中,当量的TNT质量与云团中的燃料的总质量有关。 1)蒸汽爆炸预测模型 (1) TNT当量计算公式: 式中:1.8:地面爆炸系数,对于地面爆炸,由于地面反射使用使爆炸威力几乎加倍,一般应乘以地面爆炸系数1.8。 蒸气云当量系数; :计算对象的燃烧热,J/kg :TNT的爆炸热,一般取4520kJ/kg; (2) 死亡半径公式(m): 死亡率取50%,可以认为此半径内的人员全部死亡,半径以外无一人死亡,这样可以使问题简化。 (3) 重伤半径(m) 式中::环境大气压,取101.3kPa; E:爆炸能量,Kj。 (4) 轻伤半径 (5) 财产损失半径 通常,死亡半径按超压90kPa计算,重伤半径按44kPa计算,轻伤半径按17kPa计算。财产损失半径按13.8kPa计算。 2)预测结果分析 蒸汽云爆炸后果评价结果见表7.7-7。 表7.7-7 爆炸灾害损坏估算结果表
图7.7-2 蒸汽云爆炸危害范围 从表7.7-7可以看出:油漆桶泄漏发生蒸汽云爆炸时在半径1.9m范围内有死亡的危险,在半径6.8m的范围内有重伤危险,在半径12.2m的范围内有轻伤损害危险,爆炸影响范围内无居民点。 由此可见油漆桶泄漏发生爆炸时,会对临近1.9m范围内的人员造成死亡威胁,油漆库位于北厂房内西南部,南侧为南厂房,因此油漆桶泄漏发生爆炸时仅对厂内人群造成死亡威胁。 7.7.4事故废水排放影响分析油漆库设有围堰,若油漆库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应尽量对泄漏物料的回收、去除处置。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1次,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最大用水量为36m3/h,企业内火灾延续时间不会超过1h,则事故应急水池容积最小为36m3,则事故收集系统容积应不小于36m3。本项目南厂房西侧现有1座40m3事故池,已完全能满足事故消防废水收集应急要求。厂区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事故污水、消防液等事故水经事故池收集暂存后引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均可得到妥善的控制,因此事故废水不会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7.8风险值计算及分析风险值是风险评价表征量,包括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定义为: 风险值计算采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推荐的简单化分析法,用LCR50 R浓度来求毒性影响。若事故发生后下风向某处,化学污染物i的浓度最大值DiRmaxR大于或等于化学污染物i的半致死浓度LCiR50R,则事故导致评价区内因发生污染物致死确定效应而致死的人数CRiR由下式给出: 最大可信事故所有有毒有害物泄漏所致环境危害C,为各种危害Ci综合: 火灾爆炸的危害范围在厂区内危害值按照死亡半径内的职工人数计,厂区外危害值按照厂界外死亡半径范围内死亡人数计。 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1.2×10P-6P,危害值为1人/次,因此确定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为1.2×10P-6P。 在工业和其它活动中,各种风险水平及其可接受程度列于表7.8-1。 表7.8-1 各种风险水平及其可接受程度
本项目风险值为1.2×10P-6P/年,因此属于可接受水平,同时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P-5P(参考《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P423),因此,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与同行业相比是可以接受的。 7.9风险管理7.9.1总图布置 项目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厂房内平面布置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划分。 厂区内道路实行人、货流分开;厂区内运输和装卸根据工艺布置、货物性质、运量大小以及消防和急救需要,保证主干道畅通无阻,道路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米;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避难所等防护设施,按《安全标志》规定在装置区设置有关的安全标志。 7.9.2危险化学品管理、储存、使用、运输中的防范措施 (1)本项目使用的油漆、稀释剂等化学品均存放于油漆仓库,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本项目设置的油漆仓库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条件(如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油漆仓库内应设置一个0.2mP3P的收集桶,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将泄漏物质收集至桶内暂存,最终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油漆仓库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应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到已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采购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取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有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使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应经有关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作;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不得在人口稠密地停留;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人员,应配置合格的防护器材。 7.9.3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 本项目喷漆区属于一级爆炸危险区域,在设计中采取了以下安全防爆措施: ①喷漆区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室内风速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的要求,正常工作状态下,室内苯系物浓度不超过100mg/mP3P,远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②喷漆区所有材料(包括管材、过滤棉)均选用不燃和阻燃材料。 ③喷漆区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性液体蒸发时,探测器即发生与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成正比的电信号,当被测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设定报警浓度时,报警控制器即发出报警并输出有关控制信号。 ④喷漆区设温度自动控制系统,带超高温报警装置,以确保生产的安全性。 ⑤安装超压报警装置,在送风或排风不畅的情况下报警、停机,避免通风不畅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过高。 ⑥升温加热时室内有足够的废气溢流量和新鲜空气补充量,废气溢流量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7)。 ⑦喷漆区内照明灯具按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的要求设计。 7.9.4废气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发生废气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①废气处理系统在出现故障,未经处理的废气排入大气环境中; ②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老化、腐蚀、失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车间废气浓度超标; ③厂内突然停电,废气处理系统停止工作,致使废气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排放; ④对废气治理措施疏于管理,未及时更换吸附介质,使废气治理措施处理效率降低造成废气浓度超标; ⑤管理人员的疏忽和失职。 为杜绝事故性废气排放,建议采用以下措施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废气处理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 ③项目应设有备用处理设备,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废气全部抽入净化系统进行处理以达标排放。 7.9.5固废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内各种固废分类收集,盛放,临时存放室内固定场所,不被雨淋、风吹、专车运送,所有固废都得到合适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实现“零排放”是有保证的,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为避免危废对环境的危害,建议采用以下措施: ①在收集过程中要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和临时贮存。 ②厂内设置危废暂存库,以便贮存不能及时送出处理的固废,避免在露天堆放中产生的泄漏、渗透、蒸发、雨水淋溶以及大风吹扬等产生二次污染;各种危险废物要有单独的贮存罐,并贴上标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顶与液面间需要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容器及容器的材质要满足相应强度要求,并必须完整无损。 ③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不同的危险废物要单独运输,固废的包装容器要注意密闭,以免在运输途中发生危险废物的泄漏,从而产生二次污染。 7.9.6风险管理制度 (1)制定安全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设备维修保养和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劳动纪律,同时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工艺操作、设备操作训练,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在岗位和所在环境中的各个要素,了解一些常见的扑火、中毒的自救能力,互相救助的一些常识。 (2)建立巡回检查制度,这个检查不是浮于形式,而是实实在在的检查,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且责令负责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复查合格,记录在案。 (3)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发放,为职工配备所需用的防护用品和急救用品。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公司制订应急计划,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并与仪征市安全防火部门和紧急救援中心的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泄漏源、火源,控制事故扩大,同时通知中央控制室,根据事故类型、大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启动社会救援系统,就近地区调拨到专业救援队伍协助处理;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当地安全、环保、消防、医院等部门,协同事故救援与监控。 7.10风险应急预案 为避免贮存单元危险废物发生泄漏、原料贮存单元发生火灾事故等造成的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项目实际建成情况制定如下应急预案。该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及贮存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厂级不可控泄漏、火灾等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7.10.1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建设单位应组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在企业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编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及医疗救助组四个行动小组,详见组织机构如图7.10-1所示。依据事故危害的级别设置二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对单位内的Ⅰ类、Ⅰ级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对自己部门所发生的Ⅱ类、Ⅱ级的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图7.10-1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7.10.2应急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根据所发事故的大小,确定相应的预案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 (1)一般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①应急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15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同时,应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②各救援小组在15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上级应急指挥小组。由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各应急小组展开工作。 ③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经应急指挥小组研究确定后,向工业集中区职能机关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处理结果。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2)较大或严重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①应急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15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同时,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②各救援小组在15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小组。 ③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各救援小组展开工作,同时向工业集中区相关机构请求支援;由应急处理指挥部进行紧急动员,适时启动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迅速调集救援力量,指挥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预案组成各救援小组。 ④区域的各救援小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厂内应急指挥小组移交事故现场指挥权,制定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各救援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中各自的职责和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厂内的各救援小组应听从现场指挥部的领导。现场指挥部同时将有关进展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 ⑤污染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将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处理结束。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当污染事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或因事故衍生问题造成重大社会不稳定事态,现场应急指挥部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可向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请求援助。 7.10.3应急救援保障 (1)工具车; (2)机动性强的充气式围栏; (3)临时贮存容器; (4)挖沟用阻隔工具; (5)应急修补的专用工具和器材等; (6)溢漏检漏专用仪器和设备等; (7)消防设施和器材; (8)移动通讯器材。 7.10.4突发事故的信息报送程序与联络方式 (1)突发事故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在项目厂区油漆库发生易燃物质火灾事故、有毒危险物质泄漏事故,生产过程中当发生废气处理装置事故性排放时,岗位操作人员立即向班长和值班长及厂内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同时全厂停车待检。当处理无效,危害有扩大趋势时,应立即向厂内安全人员报警。当发生Ⅰ级事故,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向厂内安全人员报警,厂内安全人员接到报警后,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立即通知厂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专业组按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当发生重大事故,指挥部成员应向工业集中区及仪征市安检、公安、环保、消防、卫生等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2)突发事故的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①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初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等初步情况。 ②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可通过电话、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③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范围涉及到区域外时,必须立即形成信息报告连同预警信息报市政府。如果污染事故涉及到外事工作,指挥部将迅速通报市政府,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4)联络方式 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主要采取电话通讯。 7.10.5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和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无监测能力,由公司委托专门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10.6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及器材 针对不同物料事故现场将采取不同的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 7.10.7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 将根据事故影响程度,预先制定相应的事故现场、工厂临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的疏散计划,同时针对泄漏毒物的毒性,确定适当的救护、医疗方法,确保公众健康。 由于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储存量不大,且危险废物贮存满足整车运输时,就立即委托资质单位运输并处置,发生泄漏事故时物料泄漏量较小;废气处理装置非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不大,对周围环境风险影响也很小;当发生泄漏或非正常排放事故时应及时疏散通知并安全疏散、撤离受影响群众。 7.10.8应急救援行动 (1)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公司生产部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立即到达泄漏事故现场进行协调处理,指挥中心成员单位领导未在单位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2)在指挥中心总指挥的指令下,由生产部迅速通知相关应急专业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各应急专业救援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实施救援,控制事故扩大。 (3)事故发生单位要消除泄漏点附近所有火源,应迅速将泄漏部位、泄漏物性状及堵漏抢险具体措施提供给应急指挥中心。 (4)火灾扑救组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队员佩戴好呼吸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若泄漏引发火灾,要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5)抢险救灾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事故现场或受灾区域人员的疏散、隔离;清理事故现场,清点在场人员,统计伤亡情况,掌握事故救援进展,做好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汇总。 (6)现场保卫组到达现场后要根据泄漏情况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秩序,保证物资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生产恢复指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危险化学品泄漏可控情况,采取一切办法切断泄漏源,对于运行的生产装置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做出全部停车或局部停车决定;对于贮存装置发生泄漏,做出倒罐处理决定,并将决定报指挥中心。 (8)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要与火灾救护组配合,查明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抢救,对中毒人员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抢救。 (9)设备抢修组组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现场设备设施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7.10.9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并得到有效控制后,企业应及时对风险事故发生源进行修复和完善,以满足正常生产的要求,待专业机构的环境监测数据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时,邻近区域并被解除事故警戒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终止应急状态程序。 7.10.10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培训计划,联合工业集中区对公司应急专业救援组进行定期的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可以更有效地控制风险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7.10.11公众教育和信息 建设单位将负责对项目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信息,加强与周边公众的交流,如发生事故,可以更好的疏散、防护污染。 7.10.12应急预案评估及修正 (1)预案评估 指挥部和各部门经预案演练后应进行讲评和总结,及时发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 评估的内容有: ①通过演练发现的主要问题; ②对演练准备情况的评估; ③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④在训练、防护器具、抢救设置等方面的改进意见; ⑤对演练指挥部的意见等。 (2)预案修正 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演练评估后,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正、补充、完善,使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②应急救援危险目标内的原辅材料仓库、废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库等有所变化,应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正。 7.10.13应急预案的规范化编制及备案 建设单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版)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编制规范化的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级备案管理制度到指定部门进行备案。 7.11应急监测方案 环评中环境监测计划的日常环境监测因子和频次不能满足事故监控的要求,为此需编制事故应急环境监测方案。以下事故应急监测将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衔接,由应急工作负责人员与仪征市环境监测站取得联系,实施事故应急监测,对部分因子将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 考虑到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会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因此建立大气应急监测计划。 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丁酮、丙酮、二甲苯、VOCS; 监测时间和频次: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每小时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测点布设:按事故发生时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考虑区域功能,设置1个测点,具体见表7.11-1。 表7.11-1 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计划
7.12环境风险投资情况 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要求,结合同类企业的先进经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项目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投资,具体情况见表7.12-1。 表7.12-1 项目环境风险投资情况表
(1)根据对本项目生产、运输、贮存及污染治理等过程涉及的化学物质的分析及根据对本项目功能单元的划分,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2)通过对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油漆库油漆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 (3)通过对本项目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及其源项的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油漆桶泄漏扩散及其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4)由后果计算结果及事故发生概率计算得,本项目最大风险值为1.2×10P-6P,低于行业水平8.33×10P-5P。因此,本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油漆库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8.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8.1.1有组织排放废气8.1.1.1废气产生情况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抛丸粉尘G1-3,喷漆工序产生的调漆废气G2-1及喷漆废气G2-2、G2-4和干燥废气G2-3、G2-5: (1)本项目两台抛丸机均自带滤筒除尘,抛丸粉尘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7%。除尘后的抛丸粉尘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分别由15m高1#、2#排气筒排放。 (2)项目喷漆区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工业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处理,该处理系统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达98%以上、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达90%以上,经治理后的喷漆废气等由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及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的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烘干工艺、乙酸丁酯及乙酸乙酯排放速率达到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确定的标准。 8.1.1.2治理方案比选目前,工业VOCS治理工艺主要有吸附法、吸收法、燃烧法、生物法、低温等离子技术等。吸附法选择目前在工业上应用最广泛的活性炭吸附法,燃烧法选择热力燃烧和催化燃烧,生物法选择生物洗涤塔,与吸收法及低温等离子体技术进行方案比选,具体见表8.1-1。 表8.1-1 VOCs废气处理多方案比选
同时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挥发性有机物(VOCS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对于1000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具备回收价值的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可采用催化燃烧、RTO炉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 根据《颗粒活性炭对多组分有机气体的吸附研究》结论:在单组分吸附实验中,乙酸甲酯、乙醇和正丙醇的穿透曲线穿透时间很短,活性炭对这三种有机物的吸附性能较差。乙酸乙酯、甲苯和对二甲苯的穿透曲线穿透时间长,活性炭对这三种有机物的吸附性能较好。 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较低,属于低浓度VOCs废气,且废气均不具备回收价值,因此选择“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该方法的适用范围。 8.1.1.3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见图8.1-1。 1、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 喷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五级吸附过滤装置:先经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二道,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最后经一道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过滤去除废气中漆雾,对漆雾的去除率达90%以上。工业过滤纸的使用寿命为3个月,每3个月需更换一次,本项目工业过滤纸的一次填充量为0.03t,可过滤0.03t漆雾,年产生废工业过滤纸0.24t;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及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使用时间比一般滤材要高,一般在6个月-1年,按照每6个月更换一次,本项目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及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的一次填充量为0.05t,约可过滤0.05t漆雾,年产生废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及工废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0.2t。则本项目一共产生废滤材约0.5t/a。 2、工业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吸附 经过滤后的喷漆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去除有机废气。本项目采用的活性炭是一种高效吸附材料,对苯类、酯类等有毒有害气体具有较高的吸附作用,吸附速度快(与传统活性炭相比,吸附速率快10~100倍),吸附容量比一般活性炭大1~10倍,体密度小、滤阻小(约是传统活性炭的1/3),强度高,不易粉化,使用寿命是传统的3~5倍,对含有烃类挥发性有机气体具有较好的净化效果,其主要技术特征见表8.1-2。同时,吸附单元采用先进的平行流技术,装置的阻力可以大大降低,从而降低了能耗。 表8.1-2 活性炭主要技术特征
活性炭吸附气体主要是利用活性炭的吸附作用,因为吸附反应是放热反应,因此,随着反应体系温度的升高,活性炭的吸附容量就会随之逐渐降低。活性炭对项目有机废气的平均吸附量约0.4g(有机废气)/g(活性炭),则本项目活性炭用量约4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6t/a。 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层时,大部分的吸附质在吸附层内被吸附,随着吸附时间的延续,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将下降,其有效部分将越来越薄,当活性炭饱和度达到80%,此时需对活性炭进行更替。活性炭装置放置在室外,其上配置雨篷防雨淋。废活性炭更换时间可安排在停产期间,从而不影响正常生产。本项目活性炭填充量0.4t/mP3P,填充高度约1.5m,每一个月更换一次。 经治理后的废气满足排放标准,因此,项目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可行。 8.1.1.4经济可行性分析项目抛丸机含自带滤筒除尘器,投资已包含在生产设备投资中。 项目设置1套“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工业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处理装置以及车间通风系统,该废气处理环保投资25万元,在可接受范围内。 ①电费 项目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时用电量约3万kwh/a,电费取费标准1元/度,则电费30000×1=30000元/年。 ②过滤材料购买费用 过滤材料价格约5000元/吨,用量约0.2t/a,过滤材料购置费约1000元/年;废过滤材料处置费用按5000元/吨,废过滤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废过滤材料处置费用2500元/年。 ③活性炭购买费用 活性炭价格约5000元/吨,活性炭用量约4t/a,活性炭购置费约17500元/年;废活性炭处置费用按5000元/吨,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6t/a,废活性炭处置费用30000元/年。 ④总运行费用 总运行费用=30000+1000+2500+17500+30000=81000元 因此,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年运行成本约为8.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经济上来说,废气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综上,建设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从技术和经济方面均是可行的。 8.1.2无组织排放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生产区的无组织挥发量: (1)切割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捕集率为90%,处理效率取90%,有效降低烟气无组织排放; (2)严格按照原料配比进行生产,喷漆时保证喷涂线全程密闭,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密闭车间的密闭性; (3)车间应安装机械排风扇,增加换气次数,保证车间的空气质量,保障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5)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工序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6)在厂区外侧加强绿化,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影响。 (7)废油漆桶统一收集,密封、正立储存,不得在车间内随意放置,不得倾倒,减少桶内油漆组分无组织挥发量。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8.2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8.2.1厂内排水系统方案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1836mP3P/a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向阳河。 8.2.2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概况大仪镇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0月竣工,采用的处理工艺为AP2P/O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6000t/d。目前3000t/d的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 工艺流程见图8.2-1。 8.2.3接管可行性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扬安路管网送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 270mg/L、SS 180mg/L、氨氮23mg/L、总磷4mg/L,符合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目前大仪镇污水管网已铺设至项目所在地,本项目污水经标准化接管口接入扬安路污水管网排入扬天路市政管网送大仪镇污水处理厂。 大仪镇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1000t/d,因此本项目废水的水量和水质均能满足大仪镇污水处理厂的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产生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8.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8.3.1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1)危险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滤材、废油漆桶、废机油、废乳化液及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滤材、废油漆桶、废机油、废乳化液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含油废抹布手套列入危废豁免清单,全过程可不按危废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废边角料、收尘予以外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8.3.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管理规定(1)危废暂存库设置情况 本项目危废暂存库位于北厂房西北角,占地面积约10mP2P。项目危废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①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③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④贮存设施必须设置防渗、防雨、防漏等防范措施; ⑤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⑥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本项目设有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场地地面与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确保地面无裂缝,并建有围堰和泄漏液体收集设施。整个危废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并由专人管理和维护,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 (2)危废收集处置措施 ①在收集过程中要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便于综合利用或者处置,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严格隔离,禁止生活垃圾混入; ②按类别放入相应的容器内,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③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建立危废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放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④危废暂存库由专业人员操作,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⑤项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运送至各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进行处理,运输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必须填写“五联单”,且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对危险废物转运的相关规定。 8.3.3处置的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除含油废抹布手套外,均委托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仪征市青山镇中街2号,具有江苏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S1081OOI127-6),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范围包括:焚烧处置医药废物(HW02)、农药废物(HW04)、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废有机溶剂(HW42)合计6000吨/年。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滤材(HW12)、废活性炭(HW06)、废油漆桶(HW12),废机油(HW08),废乳化液(HW09),在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的处理范围和处理能力内,可以满足项目危废的处置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固废防治措施可行。 8.4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高噪声源为车床、钻床、空压机及风机等,单台设备噪声值80-85dB(A)。建设单位噪声防治从声源、声的传播途径等方面着手,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工艺,低噪声传动以及对气体机械降低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控制:包括选用低噪声电机、风机、进气口、出气口安装消声器等。另外,在总图布置时对高、低噪声尽量集中而分别布置,利用车间厂房、设置围墙和安装使用噪声控制的设备机材料,可获得良好降噪效果,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 对各类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阻性消声器,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在风机与排气筒之间设置软连接,可降噪约15-25dB(A)左右; 空压机安装于厂房内,室内墙壁采用密闭隔声墙等隔声措施、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安装减振底座,采用以上降噪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强,降噪量可达2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项目各类设备尽量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适当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25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5)合理布局 在厂区总图布置中尽可能将噪声较集中的主厂房布置在厂区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采取降噪措施后,可以降低噪声15-25dB(A),高噪声设备降噪效果一览见表8.4-1。 表8.4-1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表降噪效果一览表
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可见项目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 8.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8.5.1原则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贯彻“以防为主,治理为辅,防治结合”的理念,坚持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和应急处理的主动防渗措施与被动防渗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治理措施按照从简单到复杂,遵循技术实用可靠、经济合理、效果明显和目标相符的原则。 8.5.2防渗区划分根据《中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通则》以及工程和设施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威胁程度对全厂范围各种设施进行分类,分为一般污染防护区、特殊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 (1)一般污染防治区域,指重点污染防治区、特殊污染防治区及非污染区(办公区和绿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2)特殊污染防治区指贮存或输送含污染物介质的水池、地下管道等,本项目无特殊污染区。 (3)重点污染防治区指可能泄露被列入GB8978-1996中表1和GB5085.6-2007中所列剧毒、有毒、致癌性物质、致突变物质、生殖毒性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他需要重要防治的特征污染物的区域。对于本项目来说,列入重点污染区的主要是油漆库库、废弃物堆场等。 建设单位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8.5-1。 表8.5-1 建设单位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
8.5.3防渗设计要求按照一般污染防护区、特殊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对厂区进行防渗区划分后,具体防渗措施见表8.5-2。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厂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废水污染物下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表8.5-2 项目厂区防渗措施一览表
8.5.4土壤防治措施(1)本项目油漆库设置围堰以及防腐地沟,保证事故废水可以得到及时收集。危废暂存库所有区域均设置不渗漏的地基及围堰(混凝土),以确保任何物质的事故状态下能被回收。项目油漆库采取环氧树脂防腐地面。 (2)管道、管件、阀门和紧固件均采用防腐材料,防止物料、跑冒滴漏。 (3)危废贮放容器均采用防腐性能良好的材料。 (4)危废暂存库地面与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确保地面无裂缝,并建有围堰和泄漏液体收集设施。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8.6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一览表本项目环保投资为8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一览表见表8.6-1。 表8.6-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一览表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9.1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项目。 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9.2清洁生产分析9.2.1原辅材料的清洁性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钢材、油漆,使用的原材料中无《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中所列毒物、不属于江苏省优先控制的94种污染物;不属于《江苏省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排放控制名录(第一批)》(苏环办[2009]248号)中所列物质。 建设项目产品为钢结构,金属表面涂装不易采用水性油漆,本项目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先进的工艺条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在使用过程中,要尽量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9.2.2产品先进性本项目产品为钢结构件,产品清洁、无毒,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清洁生产对产品指标的要求。 9.2.3生产工艺与设备的先进性本项目喷漆生产线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配备五级吸附过滤装置等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成熟、先进。 项目有效地体现了生产工艺的先进性,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指标中对生产工艺的要求。 9.2.4节能、节水措施分析为了节能降耗,本项目采用了以下节水、节能措施: (1)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边角料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 (2)生活中尽量选用节水设备。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节能、节水措施,提高了能源和水的利用率。 9.2.5废物治理和回收利用指标由本项目的生产性质决定,产生的多种废物无法进行厂内直接回收,但是在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 9.2.6与同类型企业对比分析本项目类比同类型企业及国内先进水平,其资源能源利用指标对比见表9.2-1。 表9.2-1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一览表
由上表可见,公司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优化生产工况、完善管理水平,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9.2.7分析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其生产工艺和产品等级均为国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采用清洁能源、先进生产设备和控制技术、有效可行的废水处理技术,同时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减少了物耗、水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项目清洁生产各主要指标均位于国内先进水平之列,其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因此,本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9.3循环经济分析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它要求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谐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发展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系统地避免或减少废物产生,实现污染物低排放或零排放,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冲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清洁生产、物质循环利用符合相关要求。 9.4清洁生产结论和建议综上所述,本项目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为了更好的推进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制定ISO14000系列标准,用以规范公司内所有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建立环境管理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实施运行,进行ISO14000体系的认证。 (2)加强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3)在保证产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节能降耗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4)在未来的建设生产过程中总结经验,加强技术研究,关注原料的更新换代,积极寻找更环保的油漆替代品,保证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先进性。 10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应以区域总量不突破为前提,通过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控制途径分析,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污染物进入环境,以确保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目标能得到实现,达到建设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统一,促进本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0.1总量控制区域和总量控制因子(1)总量控制区域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当地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确定总量控制区范围为仪征市。 (2)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十二五”期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需要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R3R-N)、二氧化硫(SOR2R)、氧氮化物(NORXR),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或总量考核因子为: 1、大气 总量控制因子:VOCS、颗粒物; 总量考核因子: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 2、废水 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总量考核因子:废水量、SS、总磷; 3、固废: 总量控制因子:固废排放量。 10.2污染物达标排放量项目“三废”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及控制指标详见表10.1-1。 表10.1-1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t/a)
注:*废水排放量指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10.3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平衡,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途径为: (1)废水 废水(接管量):废水量1836mP3P/a、COD 0.551t/a、SS 0.367t/a、氨氮0.046t/a、总磷0.007t/a。 废水(外排量):废水量1836mP3P/a、COD 0.110t/a、SS 0.037t/a、氨氮0.015t/a、总磷0.002t/a。 水污染物总量在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平衡。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812t/a(有组织3.077t/a,无组织0.735t/a)、VOCS0.364t/a(有组织0.173t/a,无组织0.191t/a),在仪征市范围内平衡。 其余为特征因子(乙酸丁酯0.035t/a、乙酸乙酯0.035t/a、二甲苯0.017t/a),作为考核量需在仪征市环保局备案。 (3)固废:固废零排放,不申请总量指标。 1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1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总投资1.25亿元,主要生产建筑用构建(柱、梁、支撑件),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11.2环境效益分析11.2.1环保治理投资费用分析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投入约89万元,环保设施基本能满足有关污染治理方面的需要,投资合理。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7%,环保措施可以达到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三废”治理措施主要为废气、噪声、固废处置费用,相比投资额所占比较合理,不会对项目运营造成经济负担。 本项目在污染治理和控制方面有较大的投入,通过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预防和杜绝可能产生的潜在事故污染影响也能发挥明显的作用。因此,本项目环保投入比较合理,污染物经过各项设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小。 11.2.2环境效益分析本项目的环保措施主要体现在“三废”处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对废气采取净化装置、对不同的固废采取不同的收集和处理途径。 项目废气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远小于标准要求;动力设备选取低噪声先进设备、加装减振措施并采取其他降噪措施效果明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措施可靠,去向明确。因此,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护本地区的环境质量和达到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规划的预定目标提供保障,所产生的环境效益较明显。 12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2.1环境管理 12.1.1环境管理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我国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缓解项目生产运行期对环境构成的不良影响,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环境影响的同时,必须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以保证企业的环境保护制度化和系统化,保证企业环保工作持久开展,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生产。 12.1.2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设置了专门从事环境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2.1.3环境管理内容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为保证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制定了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公司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控制的责任心。 (2)制定并实施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及年度污染治理计划;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对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3)掌握公司内部污染物排放状况,编制公司内部环境状况报告。 (4)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平衡与控制及办理环保超标缴费工作。 (5)协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落实“三同时”,参与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 (6)组织环境监测,检查公司环境状况,并及时将环境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通报。 (7)调查处理公司内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建立污染突发事故分类分级档案和处理制度。 (8)努力建立全公司的EMS(环境管理系统),以达到ISO14000的要求。 (9)建立清洁生产审计计划,体现“以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12.1.4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1)报告制度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二十条和二十三条规定,本项目应及时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 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3)奖惩制度 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予以重罚。 12.2环境监测机构 12.2.1监测机构的建立企业内不设监测部门,依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定期开展污染源监测。 12.2.2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规定: 排气筒附近应树立环保图形标志牌,同时在排气筒规范设置监测口,建设便于日常监测的操作平台。 废水必须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不得随意排放。 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危废暂存库)必须有防火、防腐蚀、防流失等措施,并应设置标志牌。 项目周围防火距离范围内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具体要求见表12.2-1。 表12.2-1 各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12.3环境监测计划 12.3.1大气污染源监测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各种废气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12.3-1。 表12.3-1 废气污染源监测
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内污水接管口和雨水排放口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在接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有关废水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12.3-2。 表12.3-2 废水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定期监测厂界四周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并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12.3.4地下水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应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区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2年一次或者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监测计划见表12.3-3。 表12.3-3 地下水监测计划表
12.4“三同时”验收监测建议清单 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建议清单见表12.4-1。 表12.4-1 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建议清单
13公众参与 13.1公众参与目的 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就是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给周边环境和各自利益带来的影响评价,以及将对工程持有的不同态度和观点,是当地群众参与建设项目论证与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何工程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邻近地区公众利益,而当地公众由于身处其中影响最敏感、最有体验,因此,通过公众参与机制的实行,可以更真实的获得公众对建设工程的态度,更客观地反映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使当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改善。 13.2公众参与调查 13.2.1调查目的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与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补充环境影响评价难以发现的环境问题,既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民主化和公众化,又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13.2.2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苏环办2011[17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的要求,项目属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公众参与。根据环评单位和建设方的商议,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先公示、后征求意见和调查情况的方法进行。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 (1)在项目环评开始阶段,由建设方在仪征大仪镇政府网站公示本项目的建设情况。 公示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名称及概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在环评进行基本完成阶段,由建设方在仪征大仪镇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环评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结论;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具体地点或网址,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信息反馈的期限。公示网站地址及内容见附件。 (3)同时建设方采取发放调查表调查公众意见的方式对项目周围的居民、企业和地方政府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以了解当地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态度。调查内容见表13.2-1。 表13.2-1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
13.3公众参与调查统计 13.3.1项目公示1、一次公示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7日在仪征大仪镇政府网站http://www.dayi.gov.cn/detail.php?n=285848&c=339进行了一次公示,见图13.3-1。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未收到相关的反对信息。 2、二次公示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又于2016年1月5日-19日在仪征大仪镇政府网站http://www.dayi.gov.cn/detail.php?n=300931&c=339进行了二次公示,见图13.3-2。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未收到相关的反对信息。 图13.3-1 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屏 图13.3-2 第二次网上公示截屏 13.3.2调查对象统计 本次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20份,回收112份,回收率达93.3%。未回收的调查表主要由两类原因,一是填写内容不全,有的仅填写姓名,有的填写姓名、单位等基本资料,表中各选项均未选择;二是部分调查人填写后担心信息被泄漏,不愿意提交。未回收的调查表无因反对意见被废弃。被调查人员情况统计见表13.3-1,被调查公众分布图见图13.3-3。 表13.3-1 公众参与人员名单
13.4结果及分析 根据公众调查问卷的反馈的意见,进行统计整理,统计结果如表13.4-1。 表13.4-1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表
被调查的人员对工程建设的看法和建议,综合起来可归纳如下: (1)对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很满意的76人,占总调查人数的68%;较满意的36人,占总调查人数的32%;无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 (2)对项目了解情况:很清楚的53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7%;知道一点54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9%;不了解的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不了解的被调查人员在了解项目情况后填写了该表)。 (3)认为该项目的危害程度:认为危害程度较小的47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2%;危害一般的6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54%;认为危害程度较大的4,占总调查人数的4%。 (4)从环保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支持的为59人,占总调查人数的53%;有条件赞成的4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3%;无所谓的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无人反对。 48人有条件赞成本项目的建设,主要条件为建设单位必须确保本项目各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三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能够推动大仪镇的经济发展。 在总结了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方面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后,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运营中严格落实废气处理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环保措施的建设,并加强各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与监督管理,以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改变当地环境的质量和功能。 13.5信息反馈 建设单位根据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看法和建议,做出承诺,将全部采纳公众意见,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在送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将公众意见采纳的信息及时反馈给了公众。在送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前的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该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13.6公参“四性”分析 对照《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应做到“程序合法性、形式有效性、对象代表性、结果真实性”。 (1)程序的合法性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时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起始时间2015年7月24日,报告书基本完成时于2016年1月5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2)形式有效性 本项目采用的公示方式为在仪征大仪镇政府网站发布项目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符合《暂行办法》提出的公示要求:通过发放调查表来调查老百姓对项目的支持态度和意见,均为《暂行办法》提出的公众参与形式。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公参形式是有效的。 (3)对象的代表性 本项目问卷调查受访对象包括不同职业、年龄阶段、文化程度,来自各行业,代表社会各个不同阶层的意见,被调查的对象主要是本项目附近群众和企业代表,职业主要有工人、居民等。本次公众参与活动覆盖面广,被调查对象为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群,受访对象具有代表性。 (4)结果的真实性 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开展由业主和环评单位同时派出人员发放调查表。2016年1月20日,二次公示期结束,环评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对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及相关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环评人员和部分调查对象进行了沟通,对参与调查的居民填写过程进行了解释。调查表回收后,对部分电话进行了抽查回访,因此本项目的调查结构是真实可靠的。 13.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对该项目的建设,被调查者均表示支持或有条件支持,无人表示反对。公众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14.1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1)与区域产业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内,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为:以汽车零配件、钢材销售、电气制造、纺织服装等产业等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特色的工业集中区。 本项目主要从事钢结构件生产,属于金属结构制造(C3311),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 (2)与区域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金属构件制造(C3311),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规划要求,与区域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定位相容,并充分利用区内现有供电、水处理及固废处理设施,符合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要求。 14.2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 根据预测,项目排放的有组织、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不会降低当地大气环境功能。本项目以厂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高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控制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声环境功能。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 14.3区域内环境容量和总量的许可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R2R、NOR2R、PMR10R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甲苯监测浓度满足推算标准;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区域内向阳河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无超标现象。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从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污染物总量拟在仪征市范围内平衡,报仪征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实施。 14.4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意见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支持的为59人,占总调查人数的53%;有条件赞成的4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3%;无所谓的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无人反对。项目网络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14.5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34500m2,总建筑面积31700m2,包含2座生产车间及1座附属办公楼,其中北厂房建筑面积为10700m2,南厂房建筑面积为20000m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00m2。 厂区形状为东西向矩形,从北至南为北厂房、办公楼、室外堆场、南厂房,北厂房厂房东南部设置喷漆区,喷漆区西南角设置油漆库。厂区大门位于西侧扬安路及北侧园区道路上。厂内人流、物流分开,纵观总厂区平面布置,各分区整齐规划的布置,既方便了内外交通联系,又方便了原料和产品的运输,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15结论与建议 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在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扬安路100号,投资建设了年产12000吨钢结构件项目,主要生产建筑用构建(柱、梁、支撑件),该项目于2014年6月25日获得了仪征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仪环审(2014)138号),在该环评报告申报的建设内容中,不涉及自建喷漆生产线工序。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增建了1座北厂房并在该厂房内自建了喷漆生产线,属于建设规模及工艺环节发生了重大变动,按照原环评批复要求,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需依据实际变动情况,重新报批本项目环评。 本项目总投资1.25亿元,现占地面积34500m2,建筑面积31700m2,包含2座生产车间(北厂房及南厂房)及1座附属办公楼,项目总规模为年产钢结构件12000吨及年喷涂钢结构件12000吨,该项目于2016年7月建成。 15.1结论 15.1.1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项目。 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15.1.2厂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及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15.1.2.1厂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的要求(1)本项目位于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内,主要从事钢结构件生产,属于金属结构制造(C3311),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 (2)项目建设地点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规划要求,与区域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定位相容,并充分利用区内现有供电、水处理及固废处理设施,符合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要求。 (3)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一级管控区及二级管控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4)项目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妥善处置;厂界噪声达标,符合仪征市大仪镇第二工业集中区环保规划的要求。 15.1.2.2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1)水污染物总量 废水(接管量):废水量1836mP3P/a、COD 0.551t/a、SS 0.367t/a、氨氮0.046t/a、总磷0.007t/a。 废水(外排量):废水量1836mP3P/a、COD 0.110t/a、SS 0.037t/a、氨氮0.015t/a、总磷0.002t/a。 水污染物总量在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平衡。 (2)大气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812t/a(有组织3.077t/a,无组织0.735t/a)、VOCS0.364t/a(有组织0.173t/a,无组织0.191t/a),在仪征市范围内平衡。 其余为特征因子(乙酸丁酯0.035t/a、乙酸乙酯0.035t/a、二甲苯0.017t/a),作为考核量需在仪征市环保局备案。 (3)固废排放总量 固废零排放,不申请总量指标。 15.1.3污染物达标排放(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抛丸粉尘及喷漆废气:本项目抛丸粉尘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的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分别由15m高1#、2#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工业过滤纸+工业活性炭过滤棉+工业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工业精细活性炭过滤棉”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及二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面涂装烘干工艺标准要求、乙酸丁酯及乙酸乙酯达到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确定的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原料配比进行生产,喷漆时保证喷涂线全程密闭,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密闭车间的密闭性,对切割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以有效降低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体制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排入区域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1836mP3P/a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向阳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15.1.4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不会下降(1)废气 由大气环境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当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各污染物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其环境质量标准,且占标率不超过10%。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目标有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加强管理,以保证废气处理装置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事故排放的发生,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以厂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该防护距离内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 (2)废水 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大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向阳河。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15.1.5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采用清洁性原料;产品属于国际先进产品;工艺成熟,设备先进。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5.1.6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1)根据对本项目生产、运输、贮存及污染治理等过程涉及的化学物质的分析及根据对本项目功能单元的划分,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2)通过对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油漆库油漆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 (3)通过对本项目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及其源项的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油漆桶泄漏扩散及其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4)由后果计算结果及事故发生概率计算得,本项目最大风险值为1.2×10P-6P,低于行业水平8.33×10P-5P。因此,本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油漆库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15.1.7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对该项目的建设,被调查者均表示支持或有条件支持,无人表示反对。公众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5.1.8总结论江苏扬安集团国全钢构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钢结构构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要求,选址为区域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无人反对;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在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5.2建设及运行中注意的问题 (1)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体系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 (3)建设单位应重视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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