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村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村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WLY(2017)006
1.招标条件受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就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村部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村部建设工程;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513.62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
2.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6预算金额:约102.8万元;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报名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4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5)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
报名时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购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黄河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南150米黄河路118号二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0">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洛阳市伊滨经开佃庄镇碑楼村
邮编:471000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话:138*****6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王城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005室
邮编:471000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话:1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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