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监理一期已由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泉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项目出资比例为社会资本90%、政府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泉县北城新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一期建筑面积82106.3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门诊医技综合楼、内科病房楼、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及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及基础设施硬化、绿化、亮化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监理周期: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3.3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不发放纸质版 下载地址: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大厅——交易文件下载系统。 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特别提示 7.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2潜在投标人正在实施我公司监理项目的不可以报名参与投标(正在施工的项目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泉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平泉县平泉镇 邮 编:067500 联 系 人:张晓强电 话:139*****055 传 真:****-*******电子邮件:pqzjb051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高雨娜电 话:131*****735 传 真:****-*******电子邮件:hbzccdbsc@163.com 201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