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大道提升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南庄大道提升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庄大道提升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5]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景碧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合同价为:878715.59元;
2.2工期要求: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计算,竣工日期以工程全部完成,经建设单位及供电部门验收,质量等级达到本文件要求之日计算。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3000元,提早完工不作奖励,超期5天还不能完工时,建设单位可终止承包合同,并停止支付工程款。
2.3项目概况:南庄大道提升工程设置了三座人行天桥,位于人行天桥施工范围内的部分10KV和0.4KV供电线需要进行迁改,经与供电所协调,电力迁改方案已经禅城供电局审批通过。现由佛山市禅城区景碧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南庄大道提升工程电力迁改工作,电力迁改完成后再将上述资产移交南庄供电所。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
3.1法人资格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修类五级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程[2010]376号文;且投标人须为2016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中的施工单位(相关企业名录见供电生【2016】6号文)。
3.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须具有电力专业或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7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以备查)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现场登记并公布企业资质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3日,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南庄镇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担保
6.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零元。
6.2投标担保的形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随机定标会议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
7.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一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9.其他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及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景碧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757-85336383
投标地点:佛山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联系人:康先生电话:0757-85398897
2017年4月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